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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十一贯集·杂证谟·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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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证

经义

《至真要大论》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太司天,其化以湿。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风气大来,木之胜也,土湿受邪,脾病生焉。湿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长。 短为拘,弛长为痿。汗出见湿,乃生痤痱。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

《痹论》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湿气胜者,为着痹也。不与风寒湿气合,故不为痹。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湿甚也。气少,气盛,两气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百病始生篇》曰∶风雨则伤上,清湿则伤下。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

《太明论》曰∶故受风气,受湿气。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调经论》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之,故快然而不痛。

《刺志论》曰∶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

《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禁湿地濡衣。

《宣明五气篇》曰∶脾恶湿。

《五癃津液别篇》曰∶天寒则腠理闭,气湿不行,水下流于膀胱,则为溺与气。

应象大论》曰∶湿胜则濡泻。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脉。

《九宫八风篇》曰∶两实一虚,犯其两湿之地,则为痿。

《五常政大论》曰∶敦阜之纪,大雨时行,湿气乃用。太司天,湿气变物。太司天,湿气下临。

《六元正纪大论》曰∶辰戌年,太司天之政,水土合德。寒湿之气,持于气,民病寒湿,发肌肉萎,足萎不收,濡泻,血溢。丑未年,太司天之政,湿寒合德,黄黑埃昏。

民病寒湿,腹满,身 愤, 肿。太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

《痿论》曰∶肉痿者,得之湿地也。

《脉要微论》曰∶中盛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

《五营运大论》曰∶湿伤肉,风胜湿。

《通评虚实论》曰∶ 跛,寒风湿之病也。

《五色篇》曰∶厥逆者,寒湿之起也。

《长刺节论》曰∶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

论证

湿之为病,有出于天气者,雨雾之属是也。多伤人脏气。有出于地气者,泥水之属是也。多伤人皮肉筋脉。有由于饮食者,酒酪之属是也。多伤人六腑。有由于汗液者,以大汗沾衣,不皇解换之属是也。多伤人肤腠;有湿从内生者,以水不化气,不从而然也。悉由乎脾肾之亏败。其为证也,在肌表则为发热,为恶寒,为自汗。在经络则为痹,为重,为筋骨疼痛,为腰痛不能转侧,为四肢痿弱酸痛。在肌肉则为麻木,为 肿,为黄胆,为按肉如泥不起。在脏腑则为呕恶,为胀满,为小水秘涩,为黄赤,为大便泄泻,为腹痛,为后重、脱、 疝等证。凡肌表经络之病,湿由外而入者也。饮食血气之病,湿由内而生者也。此其在外者为轻,在内者为甚,是固然矣。然及其甚也,则未有表湿而不连脏者,里湿不连经者,此其湿病之变,不为不多。故凡治此者,必当辩表里,察虚实,而必求其本也。

然湿证虽多,而辩治之法,其要惟二∶则一曰湿热,一曰寒湿而尽之矣。盖湿从土化,而分旺四季,故土近东南,则火土合气,而湿以化热。土在西北,则水土合德,而湿以化寒,此土之可以热,可以寒。故病热者谓之湿热,病寒者谓之寒湿。湿热之病,宜清宜利,热去湿亦去也;寒湿之病,宜燥宜,非不能燥也。知斯二者,而湿无余义矣。何今之医家,动辄便言火多成热,而未闻知有寒多生湿者,其果何也?岂寒热之偏胜,原当如是耶。

之显晦,察有易难也。且夫之理,本无轩轾,犹权衡也,此而不知,乌云明慧,创一偏之说,以遗患后人。则金元诸公,有不得辞其责者矣。

论治(共七条)

一、湿热证,必其证多烦渴,小水赤涩,大便秘结,脉见洪滑、实数者,方是热证,治宜清利。如热甚者,宜以清火为主,而佐以分利;热微者,宜以分利为主,而佐以清火,如四苓散、小厘清饮,或大厘清饮、茵陈饮之类,皆可择而用之。如果湿热之甚,或元气无损而兼秘结不通者,方可或行推荡。若无实结等证,则不宜妄行攻击。

寒湿证,凡诸病湿而全无热脉热证者,便多寒湿之属。盖水之流湿,本缘同气,惟湿中有火,则湿热熏蒸,而停郁为热。湿中无火,则湿气不化,而流聚为寒。故凡病内湿等证者,多属气虚之人。气属虚则寒从中生,寒生则湿气留之。此,理出自然,有不必外中于湿而后为之湿也。此之变病,惟肿胀、泄泻、痰饮、呕吐等证多有之。病之微者,宜、宜利、宜燥。如五苓散、平胃散、渗湿汤、六味地黄丸之类是也;病之甚者,必用补,俟气渐复,则邪始退。如八味丸、理中汤、圣术煎,或佐关煎、胃关煎、薛氏加减《金匮》肾气汤之类,皆当随证加减用之。

寒湿之气中于外者,此与内生之湿自有不同,宜而兼散。如五积散、平胃散、加味五苓散、不换金正气散之类主之。

寒湿之证,凡气令寒,及气不足之人,多有其证。而丹溪谓六气之中,湿热为病者,十居八九,亦言之过矣。

治湿之法,凡湿从外入者,汗散之。湿在上者,亦宜微汗之。湿在中下二焦,宜疏利二便,或单用淡渗以利小便。

治湿之法,古人云宜理脾、清热、利小便为上。故曰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此固然矣。然湿热之证,多宜清利;寒湿之证,多不宜利也。何也?盖凡湿而兼寒者,未有不由气之虚,而利多伤气,则必更虚,能无害乎?但微寒微虚者,即而利之,自无不可。若大寒大虚者,则必不宜利。此寒湿之证,有所当忌者也。再若湿热之证,亦有忌利者,以湿热伤者也。气既伤,而复利之,则邪湿未清,而血已耗。如汗多而渴,热燥而烦,小水干赤,中气不足,溲便如膏之类,切勿利之。以致重损津液,害必甚矣。故凡治虚者,只宜补胜则燥,而湿自退。虚者,只宜壮水,真水既行,则邪湿自无所容矣。此二证。俱有不宜利者,不可不察。

湿证之见,凡黄胆、肿胀、泄泻、痰饮、呕吐、痹痛、淋秘之类,皆有湿证。当于各门详察治之。

述古(共二条)

《金匮要略》曰∶太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缓者,此名湿痹。湿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熏黄也。湿家,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或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热,胸上有寒,渴欲得饮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若下痢不止者,亦死。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风湿俱去也。

治法曰∶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痛,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大便坚,小便自利者,白术附子汤主之。风湿相搏,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陈无择曰∶脾虚多病湿,内因酒面积多,过饮汤液,停滞腻物,烧炙膏粱过度,气热熏蒸,浊液不行,涌溢于中,此湿从内作。外因坐卧湿地,雾露雨所客,澡浴为风所闭,涉水为湿所郁,郁于表腠则发黄。故经云∶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肤筋脉,此湿从外生。可见内外所感,皆由脾气虚弱,而湿邪乘而袭之。故曰∶壮者气行则愈,怯者着而为病。

湿证论列方

五苓散(和一八二) 四苓散(和一八七) 麻黄加术汤(散二) 平胃散(和十七) 茵陈饮(新寒八) 桂枝附子汤(热三十) 五积散(散三九) 六味丸(补百二十) 防己黄 汤(和一七六) 胃关煎(新热九) 佐关煎(新热十) 白术附子汤(热二九) 圣术煎(新热二五) 渗湿汤(和一七四) 大厘清饮(新寒五) 金匮肾气丸(补一二四) 理中汤(热一) 小厘清饮(新和十) 甘草附子汤(热三十) 八味丸(补一二一) 加味五苓散(和一八四) 不换金正气散(和二一) 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散四)

论外备用方

除湿汤(和一七七 身重痛) 神术汤(和三九 风湿脉紧) 调中益气汤(补三一 湿陷)湿郁汤(和二六六 风湿) 败毒散(散三六 风湿) 参附渗湿汤(热一二二 寒湿痹) 胃苓汤(和百九十) 活络饮(和二七七 风湿痛) 羌活胜湿汤(和一七八 身尽痛) 白术汤(和二六 风湿脉缓) 肾着汤(热一二九 寒湿腰重) 清热渗湿汤(寒百十一 湿热) 圣散子(散四三 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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