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译文
清明节的时候,诗人不能够回家扫墓,却孤零零一个人在异乡路上奔波,心里已经不是滋味;况且,天也不作美,阴沉着脸,将牛毛细雨纷纷洒落下来,眼前迷蒙蒙的,春衫湿漉漉的。诗人啊,简直要断魂了!找个酒家避避雨,暖暖身,消消心头的愁苦吧,可酒店在哪儿呢?
诗人想着,便向路旁的牧童打听。骑在牛背上的小牧童用手向远处一指――哦,在那开满杏花的村庄,一面酒店的幌子高高挑起,正在招揽行人呢!
注释
①清明:我国传统的扫墓节日,在阳历四月五日前后。
②欲断魂:形容伤感极深,好像灵魂要与身体分开一样。
③借问:请问。
这一天正是清明佳节。诗人小杜,在行路中间,可巧遇上了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杜牧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怎见得呢?“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所谓“纷纷扬扬,降下好一场大雪来”。但是临到雨,情况却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如倾如注的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行人”不等于“游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魂”就是“三魂七魄”的灵魂吗?不是的。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公子王孙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zǎn]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就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路的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我们看《小放牛》这出戏,当有人向牧童哥问路时,他将手一指,说:“您顺着我的手儿瞧!”是连答话带行动——也就是连“音乐”带“画面”,两者同时都使观者获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诗人手法却更简捷,更高超:他只将“画面”给予读者,而省去了“音乐”。不,不如说是包括了“音乐”,读者欣赏了那一指路的优美“画面”,同时也就隐隐听到了答话的“音乐”。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隐约红杏梢头,分明挑出一个酒帘——“酒望子”来了。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红楼梦》里大观园中有一处景子题作“杏帘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这里体会脱化而来,正好为杜郎此句作注脚。《小放牛》里的牧童也说,“我这里,用手儿一指,……前面的高坡,有几户人家,那杨柳树上挂着一个大招牌”,然后他叫女客人“你要吃好酒就在杏花村”,也是从这里脱化出来的。“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不但如此。在实际生活中,问路只是手段,目的是得真的奔到了酒店,而且喝到了酒,才算一回事。在诗里就不必然了,它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店,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能“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开展了一处远比诗篇语文字句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场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然而也就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