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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房 · 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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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Don't Be Evil,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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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舒尚德缓刑书》——文章模板——乌鸦蛋和凤凰蛋——提意见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事情总是被“臣”搞坏的——“大人栽培”和“小的岂敢”——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

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说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还真有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大家可能并不陌生,他这篇文章大家应该也不陌生: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繇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偷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汉书·贾邹枚路传》)】】

《古文观止》从《汉书》里选了一篇《路舒尚德缓刑书》,这是路舒在汉宣帝即位初年呈上的一份奏章。路舒也是要拿儒家经典来做大帽子的,他说:《春秋》很重视即位的一开始,这就像我们买了个崭新的日记本,在写第一页的时候都得工工整整的才行,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路舒这时候提出了《春秋》“大一统”这个概念,这实在是个过于复杂的概念,我们先把它放一放,容后再说。嗯,路先生接着说:“皇帝您刚刚上岗,拿到了老天爷的聘书,您这时候最该做的就是把上一个王朝的错误给改正过来——哎,如果您觉得我的话不中听,可别埋怨我哦,这可不是我个人的意思,这是老天爷的意思。我的话您可以当成放屁,老天爷的话您还是听听的好。”

舒所谓的“上一个王朝”指的就是秦朝。董仲舒当年把儒家搞成了一个大拼盘,吸收了五行的观念,认为朝代的更替遵循着五行嬗变的规律,所以秦朝作为“上一个王朝”,是和汉朝有着五行生克上的微妙关系的,形成的具体理论比如“五德始终说”等等——这些说法极其复杂,彻底是一笔乱账:别看汉朝人大讲五行,可从东汉到西汉,这套理论从来就没有定过型,专家们一会儿说相生,一会儿又说相克,一会儿说五行,一会儿说三统,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你说我的不对,我挑你的病,大概直到现代社会没人深究这些事了,这套五行学说才算定型。遥想当年,虽然董仲舒这套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儒家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专制统治,但似乎也有一个微妙的好处,那就是:给皇帝找了个婆婆——这位“婆婆”就是老天爷,老天爷经常会用祥瑞和灾难来表达自己对皇帝的意见。臣子们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上疏的时候常常打着老天爷的旗号,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全之道吧。路舒现在用的正是这招,咱们再来回顾一下他方才那段“正即位,大一统”的话: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就这么短短两句话,路舒拉起的大旗就有三面:第一,《春秋》(官方意识形态经典教科书);第二,五德始终或三统说(汉政权合法的理论基础);第三,老天爷(皇帝的婆婆),顺带着还拍了皇帝的马屁。大家读《古文观止》的时候很容易就把这两句话给忽略过去了,其实这正是我们要认真对待的地方,路舒只用了这么短的篇幅就给自己戴好了三顶安全帽。——年轻人读古文,都觉得《滕王阁序》、《赤壁赋》才是好文章,岁数大点儿之后就该明白路舒这样的才是真正的高手。^_^

舒把这三点一说,道理清楚明白,那么,把秦政府的失误改正过来应该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细心人可能在这里会发现一个问题:路舒这会儿可不是汉朝初年啊,而是已经经历过了汉高帝、汉惠帝、汉高后、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昭帝、昌邑王,这才到了汉宣帝,你路舒说什么改正秦政府的失误,难道你的意思是说,经过了汉朝这么多届的统治,到现在还延续着秦政府的失误吗?这可是对汉朝历代先王的大不敬啊!

如果我和路舒同朝为臣,平日里和他有仇,大可以抓住他文中这个破绽整死他。但我们从前边那三顶安全帽应该就可以推知,路大人着呢,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呀。

他当然不会犯这种错,他接下来写的是:“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高手啊,刚刚才露了一个小破绽,还没等有心人去抓呢,转眼间就消弭于无形:秦朝有十个重大失误,现在还剩一个。言外之意是:汉朝历代先王劳苦功高,把秦朝十大失误解决掉了九个,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等着陛下您来出手了;而且,您要是放着不管,似乎有愧于先祖吧?

那么,这硕果仅存的一个失误究竟是什么呢?路舒现在才说:“治狱之吏是也。”

所谓“治狱之吏”,并不是说“管理监狱的干部”,而是“法律工作者”,“狱”字这里大略是指“刑事案件”,这个说法从周代就有了。顺便一提,如果指民事案件的话,那一般就是“讼”。

当文章说到“治狱之吏是也”的时候,我们也该开始擦亮眼睛了:前边那些全是虚的,就算全部删掉也不影响路舒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最开始那一段更虚,只是实在太长了,我就没讲),到现在这句话才算落了实地。但严格来说,这还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路大人这篇文字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咱们汉朝现在的法律太繁琐了,刑罚太重了,判案太没标准了,那些搞法律的人想弄死谁就能弄死谁,而且还是非常合法地陷害人家,法律变成了法律工作者手中的杀人利器,国家可不能这么搞啊!

舒针对的是整个汉政府的法律体系,认为这个体系从立法到司法,各个方面全都坏掉了。现在我们再来体会一下他前边说的那个“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看到了吧,为什么我方才说这句话“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因为路大人只是拿“治狱之吏”做了个引子,乍看上去矛头指向的仅仅是一些负责具体法律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再往下看,路舒细细论述,原来是……

这可真是高手行文啊,一步步、一层层,化骨绵掌一般啊,这就是专制体制出来的高妙文章。路大人接着表演他的高妙,抨击早已倒台的秦政府说:

【【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

大意是:秦朝的时候,勇武之人很拔份,治狱之吏很牛气,可知识分子没地位,高风亮节的人反倒被人看不起,谁敢讲真话就用诽谤的罪名扣死他,谁敢说点儿朝廷的不是就被当成妖言惑众,穿儒服的全下岗了,真话没人敢说,歌功颂德的声音满天飞,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秦朝是个太平盛世呢,哪知道火山口就在鲜花底下蠢动。这就是秦帝国迅速败亡的原因。

——我们先得质疑一下:路大人说的都是真的么?他不会是为了讨好汉朝皇帝而故意把前朝说得很糟糕吧?连主席不是都很称赞秦始皇么?不行,我们得慎重一些,看看其他渠道的资料来验证一下。嗯,正好,这里有秦朝的文献可以参考: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夡,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不清净,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i】】

再看另一份: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皇帝之功,劝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莫不如画。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踰次行。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寇贼。驩欣奉教,尽知法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夡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ii】】

这都是秦始皇巡游途中刻在石头上的官方宣传文字,翻译过来就是:皇帝圣明,天下太平,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民群众衷心拥护英明的皇帝。都是托了皇帝的福,老百姓才有现在的好日子过。吃水不忘挖井人,大家都应该感恩戴德……

——完了吗?

——完了。

有人可能会问:“人家这么长、这么心堆砌的华丽文字你怎么这么随随便便就翻译出来了呢?”其实呢,这种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从秦始皇时代直到近代,基本上都是那一套,如果摘去文中的人名和极个别的具体事件,你根本分不清这到底是秦朝的、汉朝的,还是宋元明清的。听说那时候就有人开盈利网站,弄几个文章模板,哪位老爷的秘书想弄篇什么稿子的时候,买一篇模板,把时间、地点、关键词简单一改就能用得上了。咱们作为读者,一个懒而有效的办法是:只要遇到史料里的这种文章,不管它有几千几万字,在脑子里马上替换成“歌功颂德”这四个字就足够了,这可以大大加快读书速度。

——当然,也可以多用几个字,翻译成比较文雅的式样,比如用七言绝句体:“安淮晏海澄波,共唱梁州乐世歌。座客善讴君莫讶,主人端要和声多。”(借用陈寅恪前辈的《闻歌》)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那些官方文件属实的话,秦帝国显然就是一个人间天堂,那么,路舒的所有指控也就都是毫无道理的了。但路舒是汉朝人,而只有立足于后朝才可以安全地批评前朝。于是,在路舒的文章中,秦始皇那些美丽的石刻无一不被砸得粉碎,人间天堂眨眼间变成了人间地狱,秦朝的苛政乱法在路舒的笔下呈现出一副令人骨悚然的狰狞面目。

但是,在明眼人看来,正如汉政府官样文章中的灿烂辉煌和秦政府的美丽石刻无甚差别一样,路舒此刻批评的苛政乱法如果把“秦朝”两字换成“本朝”,同样是言之成理、证据确凿的。——这再一次体现了路舒作为一个政治人(我特意没有用“政客”这个词)的高明之处。

现在考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舒的政敌,你现在能想到什么办法来陷害他吗?

要注意游戏规则哦,买凶杀人那可不算,太不艺术了!

想到了没有?冠冕堂皇的办法就是把路舒这篇奏疏里所批评的秦朝的那些苛政乱法一一对应到本朝的现实例子,然后弹劾路大人“借古非今”,构成诽谤罪。

腹诽都得判死刑,落实到字面上的诽谤还不得夷三族、具五刑,外加割喉啊!

——看到了吧,以路大人如此高明的太极推手功夫,如果存心想陷害他还是可以找到他的破绽的,所以呢,切不可以为功夫高了就能艺高人胆大,“莫得罪小人”这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得牢记在心。路大人如果得罪了我这个小人,嘿嘿,后果堪忧哦!

而且,这事如果换在秦朝,我陷害起路大人来可以更加冠冕堂皇。秦朝的法律明确规定“以古非今者族”,这里的“族”就是“灭族”的意思,这条是留给路大人的,法律紧接着还规定了“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iii这就是说,如果我知道了路大人“以古非今”却不去举报他,我也得被灭族。看,不是我不仗义哦,为了保全家族,也只好挥泪举报了。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得承认,路大人比我高明多了。我好容易才在他的文章找到了一处破绽,可仅仅笑了不到三声,却突然发现:他居然在下文里很快就把这个破绽给补上了?!

我不是想以诽谤罪来弹劾路舒吗,可路舒接着写道:

【【臣闻乌鸢之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这段文字非常漂亮,翻译过来就是: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了。古人说:“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希望陛下废除诽谤罪这个罪名,以此来让天下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当年秦朝的十大失误迄今就这一条还没改过来,就等您一句话了。咱们不搞秦朝那一套,要学就学周文王、周武王这样的圣王,治国要以德为主,以法为辅,刑罚轻一些,别搞刑讯供。如果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天下太平了。汉朝万岁万万岁!

舒在此提出了一个非常前卫的思想:言论,即便当真是说八道,即便当真是诽谤朝政,发言的人也是不应该被定罪的,因为只有在宽松的言论环境下,真知灼见才有露面的机会。路舒用的比喻很有意思,言下之意是:鸟蛋长得都差不多,你要嫌乌鸦蛋不好,给它砸了,可你敢说你砸的就一定是乌鸦蛋而不是凤凰蛋么?凤凰看到乌鸦蛋的悲惨遭遇,难道还敢轻易飞过来下蛋么?咱们想想国外的例子:哥白尼,伽利略,当初不都是被当成乌鸦蛋给砸碎了么,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他们错砸了凤凰的金蛋。

舒的这个观点实在太前卫了,以至于必然遭到许多人的激烈反对。比如,反对者会说:“如果不砸碎那些乌鸦蛋和老鹰蛋,这些坏蛋肯定很快就被下得到处都是!”

嗯,这么说并非没有道理,那么,如果我们既不愿放弃凤凰的金蛋,又坚持要砸碎所有的乌鸦蛋和老鹰蛋,有什么切实可行的好办法没有?

——通常会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最常见的,这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呵呵,别以为“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是小说家言。举个例子好了:宋神宗驾崩,年幼的宋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垂帘听政,这个时候,众望所归的司马光重出湖了。太皇太后问:“现在最要紧的是做什么呀?快给我们拿个主意!”司马光的回答是三个字:“开言路”——看上去正是路舒的希望吧?司马光这一说,大臣们还真就准备着开言路了,可开是开,总得有个规矩吧,于是,大臣们设计了六条规矩:第一,凡是暗中有什么打算的;第二,凡是狗拿耗子的;第三,凡是发表煽动言论以动摇国本的;第四,凡是迎合业已实行之法令的;第五,凡是想迷惑领导以图升迁的;第六,凡是蛊惑老百姓的,以上这六种情况,谁要是在开言路之后不小心犯上任何一条,一定严惩不贷!

这招很厉害吧?对了,其中第四条单摆浮搁地看不容易看懂,实际上这是针对王安石的,规则的设计者特意告诉大家:不能为王安石的政策说好话。这就叫做:言论有自由,意见有导向,朝廷有政策,头顶有钢刀。

还好,太皇太后把这六条意见拿给了司马光看,司马光说:“这哪是征求意见呀,这不成了拒绝意见了么!但凡是个提意见的,这六条里边至少也要犯上一条。”——六条意见于是撤销,提意见的人很快便数以千计。iv

关于广开言路的六条政策,虽然在司马光这里暂时失效,但在两千年的专制时代里,它是无处不在的,可以说,有专制的地方就有这六条政策,它是如此的冠冕堂皇,以至于它所规定的竟然完全是正确的。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老诗人弥尔顿的讽刺:“有时在一篇标题页上就可以发现五条出版许可令……于是他们便如法炮制地制定了那些气派十足的出版许可令,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弥尔顿《论出版自由》)

这是一个古老的、普世的问题,两千年前就呼声不绝,却直到现代社会才得以解决,个中原因是: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备一个大前提——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东《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收录于《东选集》第一卷)说得最是彩:“中国必须立即开始实行下列两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将政治制度上国民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这方面,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办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看,这“六条政策”的废除是多么晚近的事情啊。

但这六条政策也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如果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对历史上的某个政府作个大致的了解,只要看它的言论禁忌就可以了。因为一般来说,之所以需要设定禁忌,是因为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害怕曝光,所以禁忌越多,自然就说明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多。

但遗憾的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在历史上从来都不罕见,所以,“六条政策”式的高明手段往往就是对路舒问题的第一种解决办法:凤凰蛋和乌鸦蛋都欢迎,但是,只有凤凰下的乌鸦蛋才在被接纳之列,违规者将予以严惩!——而相应的,很多人也逐渐学会应该怎么说话了,“因为专制时代言论不自由,人民发明了一种隐喻法,于字里行间表现意思,称曰‘隶的言语’。”(周作人语)v

有一点是很值得留心的:整个历史上,路舒和司马光这样的举动并不多见,而“六条意见”的提出者和执行者却永远多如过之鲫。这难免让人起疑:“这世上哪来的这么多无耻之徒?”——问题或者可以这样来说:“为什么全世界的无耻之徒有一多半都跑去做这一行了?”

答案照例还是:“制度使然。”这就是北岛曾经以诗的语言做出的结论:“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是呀,在专制制度之下,数不清的无耻工作并不会因为其无耻就没人来做,于是,“由于有些需要做的工作本身就是坏的,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因而愿意做坏事就成为升官得势的门径”。(哈耶克语)vi“六条意见”这类审查质的工作无疑也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工作之一。但是,事情也并非全然如此,有些时候,一些分不清到底是可喜的还是可笑的变化就会悄然出现:“不久,就连那些审查官本身也不可靠了。由于受到排斥和嘲弄,他们失去了使命感和对自身工作的自豪感。当‘检察官’成了一种可耻的称呼时,这种职业只能吸引最平庸者……”(科塞语)vii

好啦,以上就是路舒“下蛋问题”的第一个解决方法。至于第二个解决方法,其风格是非常儒家的——许多时代里儒者们都会这样说:“只要上有明主,下有清官,事情这不就结了!”

这倒是,上有太皇太后,下有司马光,事情这不就结了!

可是,我们如果再追问一句:“那,除了撞大运之外,怎么才能让‘上有明主,下有清官’呢?”

这也不难(至少说起来不难),儒家的标准答案是:“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

宋代理学祖师爷程颐在绍兴八年得到加官进爵的时候,制词里就很赞扬他“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严格来说,“正心诚意”这个标准答案应该说是宋代理学家的标准答案,二程啦、朱熹啦,都是很主张这一套的。当然,这倒不是他们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早在孔孟那里就有渊源的。

可是,这总让人心里不太踏实: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

是呀,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先哲们都斩钉截铁地给出过回答。——哈耶克的认真神可以让我偷懒一下,他在《自由秩序原理》的一处注释里罗列了很多答案出来:

【【谴责权力为罪魁祸首正如政治思想本身一样地古老久远。希罗多德就曾让奥塔尼斯在他的关于民主的著名演讲里说:“即使将所有男人当中最优秀的那些安排在这个职位上,它大概都会改变他惯的思维方式。”

弥尔顿:“长期持续的权力可能会使最诚实、最正直的人腐败堕落。”

孟德斯鸠:“从来都是这样的,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会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

康德:“拥有权力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理智的自由判断。”

伯克:“在历史记载中,许多最大的专制暴君都是以最合理的方式开始其统治的。然而,事实真相是,这种邪恶的权力既腐蚀了人心,又毁灭了良知。”

亚当斯:“权力如果不受限制,并且失衡,它就总是会被滥用。”以及“绝对的权力将毫无区别地使暴君们、君主们、贵族们以及民主主义者们、雅各宾人、无套裤汉陶醉着迷。”

麦迪逊:“世人手中的一切权力均容易被滥用。”以及“权力无论存在于何处,均或多或少地容易被滥用。”

阿克顿:“权力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产生腐败。”(熊逸按:这句话在国内以另一种更加响亮的翻译而广为人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看看吧,这么多前辈高人,似乎都是一个论调哦,但这样的说法很不符合我们传统的儒家神。还好,哈耶克的这个大费周章的注释当中还有一个压箱底的名句,这是罗特克在《绝对主义》一文里说的:“在毫无限制的独裁权力中,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恶意诱惑,只有最高尚无私的人才能抵制住这种诱惑。”——这才是我们儒家式的答案:独裁也好,极权也罢,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在伟大领袖的无私胸怀里,权力只能是他造福人民的一个手段,他的权力越大,人民的福祉也就越高,正如最近广泛流传的《劳动新闻》报道金正日同志的那句感人万分的名言:“我现在肩负着和国家的大小诸事,如果我休息一会儿,祖国前进的步伐就会放慢一步,一想到这个事实,想休息也休息不了。”——每次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今生若能踏上那片神圣的土地,我一定要给自己置办一身体面的西装以示敬意。好啦,回过头再来想想:路舒如果赶上这样一位伟大的统帅,根本就用不着去心什么凤凰蛋和乌鸦蛋,因为在伟大统帅的光辉感召之下,就连乌鸦蛋也会被感化成凤凰蛋的。

儒家理想中的伟大领袖啊,只是,古人们期待了两千多年,也不知一共遇上了几个?

更为现实的尴尬是: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即便他一开始的时候还显得英明伟大。

看看他山之石,二百年前的一位英国人威廉·葛德文讲过一个比喻:设想一个外国人参加到我们繁杂的事务中来,他不会说我们的语言,不了解我们的生活惯,没有一个朋友可以商量,也没人帮他,难道还有比这更不幸的事么?很快,一群恶棍、骗子、小偷就会围上他,欺骗他,糊弄他。最后,当他离开我们国家的时候,还是同他刚来的时候一样孤立无助,对这里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

葛德文接着说:国王就是这样的一个外国人。

——很让人吃惊的类比是吧?可是,国王真有这么惨吗?

当然不是!葛德文说:比这还惨!国王和那个外国人之间有一点是不同的,那就是:如果那个外国人脑瓜够灵的话,可以从那帮坏蛋的包围里逃脱出去,找到一些真正值得信任的人,可对一位国王来说,这在任何情况下几乎都是办不到的。他被安置在自己特有的一个圈子里,被一种气氛包围着,不可能看到事物的真相。接近他的那些人所最为关心的事情就是不让他了解真实情况,为此,这些人结成了谋集。一个人,如果他无法自由接见来客,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同他最应该了解的人和物隔离开来,那么,不管他的名号上有多么高贵的尊称,他事实上都只是一个囚犯。viii

看来“上梁”要“正”确实比较困难哦,而“信事件”似乎可以成为葛德文说法的一个佐证。

当然,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和很多由来已久的丑事一样),还别说是专制时代,就算在封建时代,在国君的权力还远远没有无限大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已经出现了。比如,郭店楚简里有一处记载鲁缪公问孔子的孙子子思“什么才是忠臣”,子思的回答是:“经常数落国君的就是忠臣。”这话挑战了鲁缪公的常识,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当然,还有更让君主们心里不是滋味的事情,比如“上梁不正下梁歪”被人反过来推论:咦,怎么下梁到处都是歪的呀?嗯,嗯,嗯,一定是因为上梁不正!——这就彻底打碎了老百姓们的一个常见的思维误区:以为在乌烟瘴气的地方上受到父母官不公正的待遇之后,只要跑到金銮殿上找到圣主明君就可以讨回公道——这是专制环境下一种极其常见的群体心理,反映给我们两个道理:第一,这之中暗示出了统治者一种高明的政治技术:专制君主必须同时具备“严父”和“慈母”这两个形象,通俗来说就是:他既是玉皇大帝,又是王母;既是如来佛祖,又是观音菩萨;既是上帝,又是圣母。几乎所有成功的统治无不具备这个特点——弗洛姆分析基督教的成功与历史意义,说正是这种严父和慈母的结合给人以巨大的吸引力,“受到父权权威压制的群众,可以求助于慈母,以得到安慰和帮助。”ix第二,则正如莫斯科维奇所指出的群体心理学上的一个道理:群众们对领袖满怀热心,而“有了这种热心,他们就会反对任何指向领袖的攻击和或批评。甚至当领袖们自相矛盾或犯错误时,群体也拒绝相信。他们认为其他人,比如领袖的随从,必定是有责任的,这样就保持了领袖形象的完美无损。我们知道,许多苏联人和德国人都确信:斯大林对反对者的肃清迫害以及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均一无所知。”x——看来,事情总是被“臣”搞坏的,任何冤屈只要能够上达天听,自然可以讨得公道。

是呀,“许多苏联人和德国人”都是这么想的,许多评书故事也都是这么说的,但是,事实上,如果按照“以德治国”的逻辑,地方上的乌烟瘴气跟金銮殿里的上梁不正绝对脱不了干系。老百姓如果这么去想,无异于受了蟊贼的抢,却去找贼大王说理。虽然贼大王有时候也是“通情达理”的,但如果能从海量数据中做一个规范的统计分析的话……

但这样的想法实在太普遍了,也太典型了,以至于魏特夫曾经把它当作了一个深刻反映着东西方差异的问题:“西方专制制度下的独立作家们不只反对专制制度的暴虐,而且还触及到它的基础;与他们不同,批评治水社会的人则几乎在每一种场合下,都仅仅只抱怨官员个人的劣迹或者政府具体行动的弊端。”xi(“治水社会”是魏特夫的标签式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东方特色的在治水工程的背景下形成的专制主义社会。不过,“治水社会”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就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之内了。)

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一书中把魏特夫所描写的这种“中国神”归结为“古老中国最美丽的品德——感恩”,嗯,别看感恩和抱怨是一组对立的词,其实却无非是一事的两面而已:“这种感恩戴德之情在中国普通人的心目中,尤其在农民中非常流行。一位受你恩惠的农民会一辈子记得你,记得你的恩惠。他还很可能在家里为你竖一块木牌子敬仰你,或者为你‘赴汤蹈火’。确实,人民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就只能乞怜于地方长官。然而,如果这位长官是仁慈的,那么他的仁慈就要受到后人的热情赞赏,因为它是无偿给予的。有千万个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的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我特别把林语堂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单独提出来着重来看:“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xii

的确,如果官吏们的任免与奖惩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上级而非治下的百姓,履行一些“本职工作”也确实就会变成“恩惠”。日子久了,官吏和百姓都会认同这个道理,甚至于官府的“无所作为”都会成为一种“恩惠”——这就像老百姓供养黑社会一样:黑社会奋发有为的时候,老百姓就遭殃受罪;黑社会搞无为之治、休养生息的时候,老百姓就开始安居乐业,经济也有了好的发展。以现代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在很多情况下,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因为政府“管得好”或者“政策好”,反倒是因为政府“管得少”或者“政策少”——对比一下秦、汉两代的政策及其后果,这个道理便一目了然了。从这层意义上说,老百姓也是愿意养蛀虫的——想想前文对“机会成本”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做出的种种选择往往并不是追求“最好”,而只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养蛀虫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反正相较之下,老百姓不怕蛀虫馋嘴,就怕蛀虫生事。所以,哪怕朝廷腐败透顶,只要不生事或少生事,老百姓也是能过得下去的,经济也是能步步发展的。天可怜见,事情要真是到了这么一步,就连腐败都算得上是朝廷的“恩惠”了,而老百姓若是希望地方官能够办些实事,就好比烧香磕头祈祷菩萨能够显灵。

辛亥年间的一篇报刊时论说过社会流行语中反映出来的,说官场流行“大人栽培”,民间流行“小的岂敢”。xiii其实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所谓只是事情的表面罢了,它暗示着一种深层的制度缺陷:升官发财若全须“大人栽培”,能够在官场上混得下去的也就只有那些颜婢膝的“小的们”了,至于老百姓,除了跑到庙里去烧香磕头,还能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哪里呢?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理学家们的“正心诚意”就凸现出了一种宝石般的品质,但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是:那位“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的程颐在绍兴八年的加官进爵却是秦桧在背后出力的——绍兴初年正是宋朝理学大兴的年景,按照《两朝纲目备要》的记载,“一时善类所聚于朝”,构成了一个难得的好人政府,不由得让人联想起上古传说时代的“八元八恺”。那么,这个好人政府班子是由谁牵头的呢?总得是包青天那样的人物才对吧?——恰恰相反,这人竟是秦桧。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两千年的历史,也包括国外的情形在内,都证明了儒家的标准答案“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是个错误答案的话,这时候再来重一下路舒的那句“乌鸢之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是不是能有些新的启发呢?

路大人的意思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表述的话,大概是这样的:人不仅不应该因为内心转动着什么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也不应该因为把这些想法表达出来而受到实际的处罚。

别以为这个说法很西化、很现代化,其实不是的,只是貌似而已,因为路舒考虑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并不是“腹诽”和“诽谤”的正义,他并没有论述“腹诽”和“诽谤”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的正当权利,他只是认为这样做可以导致“凤凰集”和“良言进”的美好结果,对政治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比路舒晚生两千年的葛德文的观点。也许是社会进步了不少,所以葛先生觉得:人因为表达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这在现实作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你将用什么理由来劝说国内的一切人都以告密为职业呢?我把肺腑之言都告诉了我的亲密朋友,你能用什么理由来劝说他在离开我之后立刻跑到法官那里,使我为此而被投入到宗教法庭的监狱呢?”xiv

嗯,葛德文如果不是太单纯,就是对历史缺乏了解,或者,是没有对未来的预见能力,他为什么认为这“不可能”呢,他继续论证说:“在企图这样做的国家里,会发生一种经常的斗争,政府尽力刺探我们最秘密的往,而人民则被激起来对抗、闪躲,并咒骂他们的监视者。”——葛德文大概以为,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因为表达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这在现实作上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即便如葛德文这般的和见解,实际上也指出了为什么在某些社会里道德说教往往会徒劳无功的原因:“我们不妨对比一下,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敢想、敢说、敢做,并且不受任何阻止他们走向正确道路的虚伪动机的束缚,另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人类所探讨的重要的问题则不敢说、不敢想。有什么情况能比这种怯懦更加卑鄙呢?思想遭到这样破坏的人能够有什么崇高的理想么?这种最卑鄙的隶状态能够成为人类真正完美的境界吗?”xv——是呀,在葛德文所谓的这个“另一个国家”里,是否仅仅靠着学儒家思想、普及“四书五经”就可以提升普遍道德水准吗?如果“四书五经”真有这般妙用,历史上哪个国家的道德水准会是世界第一的呢?这是个太简单的问题了吧?

回到两千年前,路舒对这个“不敢说、不敢想”如此煞费苦心,那么,他的建议会被皇帝采纳吗?——是呀,这就像推销员说得再怎么动听,顾客就是铁了心不买,那也没辙呀。

这话不错,路舒提出来的确实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而他那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确实很有说服力,但作为统治者,扪心自问,谁听“诽谤”呀?谁不愿意权力无限,可以为所欲为呀?谁不希望可以借着“腹诽”的罪名想杀谁就可以随便杀谁呀?——你路大人说:“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了。”嘿嘿,好,好一个“我听说”呀,你路大人是这么听说的,我还听说过“杀光乌鸦和老鹰才能招来金凤凰”呢,凭什么你听说的就对,我听说的就错呀?

看,路舒这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虽然是全文当中最最华的一句,但这句话毕竟是他“听说”的,也就是说,是禁不起较真的,如果我们把路大人这篇奏疏比作一支向敌人发起总攻的军队,那么,这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再怎么彩,也只能当一队特种兵,而绝对不能担起主攻任务。

谁来担当主攻任务呢?——必须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是儒家思想,是“春秋大义”。所以,路舒是搬出了《公羊传》思想、《左传》思想,《尚书》思想、“五德始终”思想来作主攻,又以一些“我听说”和“俗话说”来作辅助,用心不可不谓缜密。这其中,一句“《尚书》思想”和一句“俗话说”分别代表了儒家政治理想的两个经典追求。

《尚书》那句话是:“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大意是:审判犯罪嫌疑人要宁纵毋枉,要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宁可错放,不可错杀。

“俗话说”说的则是:“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大家都知道“画地为牢”这个成语,但这个成语的本意很多人却都搞不清了。这里说的是:即便是在地上画个圆圈当监狱,人们也不愿意踏进去;即便是拿木头雕刻一个法官,人们也不愿意站在他前边。路舒说这是“俗话说”,但这个“俗话”据说来源很古老,也很神圣:被儒家非常推崇的尧圣人在位的时候,天下大治,民风淳朴,对犯罪的人不打不骂、不上刑、不关监狱,只是给他们穿上不同式样的衣服来表示他们所犯的罪行,或者是把受刑人的样子画出来挂在显眼的地方——这种刑罚叫做“象刑”。

象刑是个无据可考的东西,历来也流传着种种不同的说法,但无论如何,象刑都是一种“象征”的处罚,并不伤害犯人的身体,想来大概就像霍桑小说里的“红字”,或者如人类学家德华·泰勒所描述的那样:“在从前还没有法学家和法典的那个时代,那些庄严的法令和权利借助如画一般的仪式,使它对所有的人都变得鲜明,这些仪式能够在没有知识的人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xvi——这也许就是“画地为狱”和“刻木为吏”的原始形象吧?

“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路舒认为这句俗话表达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黑暗的痛恨,虽然上古刑罚的真相恐怕并非如此,不过无论如何,儒家在大原则上是非常反对严刑酷法的。

舒还不点名地引用了《左传》:“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大意是: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这话眼熟吗?《孟子他说》第三册里,一开始的那个段志冲向唐太宗说真话的事件,英明领袖唐太宗在诏书里就是以类似的发言来对待逆耳之音的。历史里种种这类的例子告诉我们:统治者对自己的政治能力越有信心,对逆耳的声音也就越是宽容,反之亦然。如果从这个历史的经验来判断的话,决定着路舒这份奏疏会造成什么样后果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路舒是否言辞恳切、论述周密,而在于当时整体的政治环境,在于统治者的执政信心。——别看路舒的文章明到如此地步,如果他忽略了这最后一点,前边那些努力可能就都白费了。

好在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路大人的明是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的。所以,事情的结果是喜人的:这份奏疏深受嘉许,路大人因此升官。——这大概要算得上是帕累托改进了:统治者高兴,路大人升官,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却没有人因此受到损害。

有人可能会质问说:“不会吧,难道司法集的利益没有被损害吗?”

答案是:他们的利益只是被泛泛地触及,并没有受到实质的损害。

有人一定会继续质疑:“路舒的奏疏不是受到领导的表彰了吗?”

答案是:第一,受到表彰是一回事,付诸实施是另一回事,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第二,一般来说,只有具体的改革方案才会真正触及某些利益集的既得利益,从而引起他们的强烈反扑,但泛泛的改革方案却往往起不到这种作用——比如说,路舒如果论证说要在司法机构搞个大裁员,或者要严格取消司法机构里所有干部的公家配车,你看看会引发什么后果。

——这也正是我们要心怀叵测地向路大人学的地方啊。^_^

有个问题必须要提:路大人的行文当真如此煞费苦心吗?是不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并非没有这个可能,不过,即便我真的多想了也是情有可原的——对于文字上的一些意义含混却威力巨大的词语,就连费正清这样的高人都坦诚大惑不解——他曾经这样感叹说:“中国的政治论争通常是间接的和隐晦的”,xvii也许正是因此,两千年来人们已经养成了猜谜语的惯,即便是最直接了当的话也很容易被当成谜语来猜。

另外,提意见确实需要小心翼翼,这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之外,还存在着同样由费正清所描述的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人们总是把不合时宜的政策与道德败坏等同起来。对中国政治的这一特征,从未有满意的解释。它似乎源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行为表现格,言必表现于行。这种传统思想一经成立,人们就不能像西方人那样,把政策和道德区分开来,相反,政策是官员行为的组成部分。一旦其政策为人厌恶,其道德品质也就受人怀疑了。”xviii——费正清这里虽然是说“对中国政治的这一特征,从未有满意的解释”,但“满意的解释”未必就当真没有,要知道,道德在中国历史上常常都是被政治化的。

好了,话说回来,难道路舒仅仅是在说些空话吗?难道就从来没有过哪位皇帝开明到可以接受路舒的意见吗?——倒也不是,早在路舒之前,汉文帝就曾经下诏废除过汉朝自秦朝沿袭下来的妖言令:

【【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汉书·文帝纪》)】】

这份诏书的内容其实和路舒的进谏是一个路数,提到古人的“进善之旌,诽谤之木”,对比如今的以言论治人之罪,然后说到如果大家谁都不敢说话了,皇帝又该从何知道自己的过错呢?从此以后,就算有小民诅咒皇上,也不算他们有罪。

看来两千年前的汉文帝就深知言论自由的好处,可他的诏书虽然可以这么说,谁要当真谁就悬了。就是这位宽和的汉文帝,划定过“吃马肉不吃马肝”的学术禁区。xix所以说,事情常常是这样的:“求实”是学者的责任,是政客的烦恼,是大众的逆鳞。

再者,中国文化很讲“悟”,很多东西不能靠正常的逻辑去理解,而是要“悟”,对领导的话尤其要“悟”。禅宗之所以能在士大夫阶层当中广为流行,恐怕其中正有这个原因。——僧问:“如何是古佛心?”师曰:“三个婆子排班拜。”(见《五灯会元》,书中的这类对话俯拾皆是。)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所熟知的禅宗其实很难说和印度佛教有什么真正的渊源,它或许正是“中国土壤”里栽培出来的一朵奇葩。

当然,作为官员,还得具备其他本领。比如,孔子当年有言:“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从权谋角度来看,这话应该反着理解:如果庶人们对统治者议论纷纷,这不就说明“天下无道”么,可皇上圣明,天下明明“有道”,所以自然应该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议论xx。好了,现在再来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舒的政敌,你能从他的这篇《尚德缓刑书》里找到他的什么马脚吗?

嗯,不错,前面已经试过一回了,但没抓到要害。那么,再想一想,只要肯动脑筋,就一定会办法的,就连刀槍不入的阿喀琉斯都有脚后跟的破绽,路舒也一定有的!

有人可能会问:“路舒的主攻兵是儒家思想,是‘春秋大义’,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立场,怎么抓他的破绽呀?难道要和官方思想作对不成?”

——当然不是,找死的事咱们是不能做的,咱们的主攻兵也是儒家思想,也是“春秋大义”,也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这就得从路舒的老前辈董仲舒说起了,董老可是汉代儒学一统天下的首功之人啊。

i《史记·秦始皇本纪》

ii《史记·秦始皇本纪》

iii《史记·秦始皇本纪》

iv《宋史·司马光传》: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v周作人《隶的言语》,收录于《周作人文类编》第1卷(钟叔河/编,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533页,本文作于1926年,于1928年刊“北新”出版本,收入《谈虎集》):“斯特普虐克(Stepniak,字义云大野之子,他是个不安分的人,是讲革命的乱,但是天有眼睛,后来在大英被火车撞死了!)在《俄国的诙谐》序中说,息契特林(shchedrin Saltykov)做了好些讽刺的譬喻,因为专制时代言论不自由,人民发明了一种隐喻法,于字里行间表现意思,称曰‘隶的言语’……”

vi[奥]哈耶克:《通往役之路》(王明毅/译,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10章

vii[美]刘易斯·科塞:《理念人——一项社会学的考察》(郭方等/译,郑也夫、冯克利/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93页)

viii[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第2卷(何慕李/译,关在汉/校,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327-328页)。葛德文在如今的国人中知名度不太高,如果介绍他的话,就说他是诗人雪莱的老师兼岳父好了。

ix[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孙恺详/译,王馨钵/校,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50页):“……基督教义的最重要变化是从强调父权的因素转变到强调父权和母权因素的融合。《旧约》中犹太上帝是一个十足的代表父权的神;天主教在发展过程中,重新引进了博且原谅一切的母亲的思想。天主教本身——代表着一切的母亲——以及圣母,象征着宽恕与的母神;而上帝(父亲)则代表着等级主义的权威,人必须顺从这个权威,不得有半点抱怨与反抗。毫无疑问,这种父亲因素与母亲因素的融合是天主教有着巨大吸引力、深深影响人们的头脑的主要原因之一。受到父权权威压制的群众,可以求助于慈母,以得到安慰与帮助。”

x[法]莫斯科维奇:《群氓的时代》(许列民、薛丹云、李继红/译,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234页)

xi[美]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徐式谷/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第132页)

xii林语堂:《中国人》(即《吾国吾民》,郝志东、沈益洪/译,学林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200页)

xiii《箴隶》(《民声——辛亥时论选》,张岱年/丛书主编,希伟/编选,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86页。原载《国民日报汇编》第1集,东大陆图书译印局1904年10月出版)

xiv[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第2卷(何慕李/译,关在汉/校,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472页)

xv[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第2卷(何慕李/译,关在汉/校,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473页)

xvi[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

xvii[美]费正清:《观察中国》(傅光明/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14页)

xviii[美]费正清:《观察中国》(傅光明/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20页)

xix《汉书·儒林传》:辕固,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于上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杀也。”固曰:“不然。夫桀、纣荒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因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弗为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不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南面,非杀而何?”固曰:“必若云,是高皇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上曰:“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

xx对孔子这句话最有趣(也最靠不住)的注释是康有为作的,他说“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还有前面一句“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其中的两个“不”字都是衍文,古本当中是没有的,所以孔子的本意是“天下有道,则庶人议”,“天下有道,则政在大夫”。(康有为《论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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