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页
古书房 · 太平广记
目录
位置:主页 > 古典小说 > 古典侠义小说 >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三十二 报应三十一(杀生)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卷第一百三十二 报应三十一(杀生)

王将军 姜略 贺悦 李寿 方山开 王遵 李知礼 陆孝政 果毅 刘摩儿 店妇 屠人 刘知元 季全闻 当涂民 张纵

王将军

骁骑将军王某者,代郡人,隋开皇末年,出镇蒲州,性好畋猎,所杀无数。有五男,无女。后生一女,端美,见者皆爱怜之,父母犹钟爱。既还乡里,女年七岁,一旦忽失所在,皆疑邻里戏藏匿之,访问不见。诸兄骑马远寻,去家三十余里,得于荒野中,冥然已无所识,口中唯作兔鸣,足上得荆棘盈掬。经月余,不食而死,父母悲痛甚,以为畋猎杀害之报也。后合家持斋,不复食肉。大理寺丞蔡宣明,曾为代府法曹,亲说之。(出《冥报记》)

有个姓王的骁骑将军,代郡人。隋文帝开皇末年,出任蒲州镇守。这个人生性好打猎,被他所杀的禽兽无法计算。他有五个儿子,没有女儿。后来竟生了一个女儿,端庄美丽,见着的人都很怜爱她。父母更加钟爱。王将军解甲归田,回到乡里,这个女儿有七岁了。有一天早晨忽然不知女儿的去向,都认为是邻居开玩笑藏起来了,等到各家去问,都说没看见。于是,她的几个哥哥骑着马到处找,离家三十多里,在一片荒野中找到了,但已闭着眼睛不认人了,口里发出兔叫的声音,脚上扎的荆刺有一小把,经过一个多月,什么也不吃就死了。她的父母特别悲痛,认为这是以前打猎杀生的报应,后来全家吃斋,再不吃肉食。大理寺寺丞蔡宣明,曾作代郡法官,是他亲自说的这件事。

姜 略

隋鹰扬郎将天水姜略,少好畋猎,善放鹰犬。后遇病,见群鸟千数,皆无头,围绕略床,叫鸣曰:“急还我头来!”略辄头痛气绝。久而后苏,因请众僧,急为诸鸟追福,许之皆去,既而得愈。终身绝酒肉,不杀生命。姜略尝自说其事。(出《冥报记》)

隋朝鹰扬郎将军姜略,天水人。少年好打猎,善于放鹰犬。后来得了病。昏迷中只见有一千多只鸟都没有头。围绕着姜略的床边叫:“赶快还我的头来!”姜略立刻觉得头痛,断了气,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因此他就请了很多和尚,急忙为鸟祈祷祝福,许了愿,好些鸟才飞走。病也立刻就全好了。从此以后再也没喝过酒也不吃肉,不杀生命。姜略曾自己说起这件事。

贺 悦

唐武德中,隰州大宁人贺悦,为邻人牛犯其稼,乃以绳勒牛舌断。后生三子,并皆喑哑,不能言。(出《法苑珠林》)

唐高祖武德年间,隰州大宁有个人叫贺悦,因为邻居的牛损坏了他的庄稼,就用绳子把牛的舌头勒断了。后来他生了三个儿子,都是哑巴不能说话。

李 寿

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罢职归京第,性好畋猎,常笼鹰数联,杀邻狗喂鹰。既而公疾,见五犬来责命,公谓之曰:“杀汝者奴通达之过,非我罪也。”犬曰:“通达岂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盗汝食,自于门首过,而枉杀我等,要当相报,终不休也。”公谢罪,请为追福,四犬许之。一白犬不许,曰:“既无罪杀我,我未死间,汝又生割我肉,脔脔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耶?”俄见一人,为之请于犬曰:“杀彼于汝无益,放令为汝追福,不亦善乎!”报记》)

唐朝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年,罢职回到京城的府第。李寿喜好打猎。经常用笼子养鹰,有很多对。并且杀邻居的狗喂鹰。不久他就得了病。病中看到五只狗来要求偿命。遂安公对它们说:“杀你们的是奴仆通达,他有罪,并不是我的罪过呀。”狗说:“通达怎么能自己作主呢?况且我们也没有偷你的东西吃,仅从你门前经过,就随便杀了我们。如果不偿命,最终不放过你。”遂安公拜谢请罪,并说一定为它们追福,其中四只狗同意了,有一只白狗不答应。说:“既然你无辜杀我,我未死的时候,你就生割我的肉,每割一块我就痛苦不堪,我回想你这样狠毒,怎么能饶过你呢?” 不一会儿,看见一个人,替遂安公求情说:“杀了他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放了他,让他给你追福,不是很好吗?”那只白狗才同意了。过了一会儿,遂安公苏醒了,但已患了中风偏瘫的病,四肢不灵,于是为狗追福。然而,遂安公的病最终也没有好。

方山开

唐曹州武城人方山开,少善弓矢,尤好游猎,以之为业,所杀无数。贞观十一年死,经一宿苏,云,初死时,被二十人引去,行可十余里,即上一山。三鬼共引山开,登梯而进,上欲至顶。忽有一大白鹰,铁为觜爪,飞来,攫山开左颊而去。又有一黑鹰,亦铁觜爪,攫其右肩而去。及至山顶,引至厅事,见一官人,被服绯衣,首冠黑帻,谓开山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具言之。”对曰:“立身已来,不修功德。”官曰:“可宜引向南院观望。”二人即引南行,至一城,非常险峻。二人扣城北门数下,门遂开,见其城中赫然,总是猛火。门侧有数毒蛇,皆长十余丈,头大如五斗斛,口中吐火,如欲射人。山开恐惧,不知所出,唯知叩头念佛而已。门即自开,乃还见官人,欲遣受罪。侍者谏曰:“山开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官人曰:“善”。令前二人送之,依旧道而下,复有鹰欲攫之,赖此二人援护得免。及下山,见一大坑,极秽恶,忽被二人推入,须臾即苏。面及右膊之上,爪迹宛然,终身不灭。遂舍妻子,以宅为佛院,恒以诵经为业。(出《法苑珠林》)

唐朝曹州武城有个人叫方山开。少年时就善使弓箭,特别喜欢游猎,就以打猎为职业,所杀的禽兽不计其数。贞观十一年那年突然死了,但经过一宿又苏醒了。他说:“刚死的时候,被二十多人拉去,走了十多里,上了一座山,有三个鬼牵着山开,登着梯子往上走,要到山顶的时候,忽然飞来一只大白鹰,铁爪铁嘴,抓了山开的左脸颊飞走了。又有一只黑鹰,也是铁爪铁嘴,抓了山开的右肩也飞走了。等到了山顶,被带到一个厅堂,看见一个当官的人,披着红色的衣服,头上戴着黑头巾,对我说:‘你这一生有什么功德,可以全部说出来。’我回答说:‘自从生下来,也没有什么功德。’官人说:‘最好带他到南院去参观一下。’有两个人就带领我到南边去,到一城边,此城非常险峻。那两个人敲了几下城北门,门立刻就开了,只见城里赫然全是大火,门边有几条毒蛇,都有十多丈长,蛇头也有五个斛那么大,口中往外吐火,象要吃人。我非常害怕,吓得不知往哪儿走,来时那个门也关闭了,只知道磕头念佛就是了。这时门却开了,我又回去见那官人,他要把我送到地狱去受罪。这时旁边的侍者说:‘山开寿数还没尽,但恐怕他进入这城,就不可能出去了,不如暂且放了他,让他积累功德。’官人说:‘也好’。就命前二人送我,照旧从原道下山,又有鹰想抓我,全仗那两个人卫护我才免被抓,等下了山,看见一个大坑,腥臊恶臭,突然被那两个人推到坑里,一会儿功夫我就醒了。”山开说完看自己的脸和右胳膊上边,被鹰抓的痕迹还很清楚,以至终身没有消失。山开于是舍弃了妻子儿女。把住宅当佛院,整天以诵经为事业。

王 遵

唐王遵者,河内人也。兄弟三人,并时疾甚。宅有鹊巢,旦夕翔鸣,忿其喧噪,兄弟共恶之。及病瘥,因张鹊,断舌而放之。既而兄弟皆患口齿之疾,家渐贫,以至行乞。(出《宣验志》。明抄本作出《宣室志》,按御览七四引作出《灵验记》)

唐朝的王遵,河内人。兄弟三人,同时得病很重。宅院里有个喜鹊窝,从早到晚飞翔鸣叫,兄弟三个觉得太喧哗很生气,都讨厌它们,等病好以后,把喜鹊捉住并将它的舌头弄断放了。很快,兄弟三个都得了口腔和牙齿的疾病,家庭也一天天贫穷,到后来只好讨饭度日。

李知礼

唐陇西李知礼,少矫捷,善弓射,能骑乘,兼攻放弹,所杀甚多,有时捕鱼,不可胜数。贞观十九年,病数日即死。乃见一鬼,并牵马一匹,大于俗间所乘之马,谓知礼曰:“阎罗王追公。”乃令知礼乘马,须臾之间,忽至王前。王约束云:“遣汝讨贼,必不得败,败即杀汝。”有同侣二十四人,向东北望,贼不见边际,天地尽昏,埃下如雨。知礼等败,知礼语同行曰:“王教严重,宁向前死,不可败归。”知礼回马,射三箭以后,诸贼已稍退却。箭五发,贼遂败散。事毕谒王,王责知礼曰:(“曰”原作“汝”。据明抄本改。)“敌虽退,何为初战之时?(“之时”《法苑珠林》四二作“即败”。)即便以麻辫发,并缚手足,卧在石上,以大石镇而磨之。前后四人,体并溃烂。次列知礼,厉声叫曰:“向者贼退,(原本无“退”字,据明抄本补。)并知礼之力,还被王杀,无以励后。”王遂释放不管束。凡经三日,忽向西北出行,入一墙院。见飞禽走兽,可满三四亩,总来索命,渐相逼近。曾射杀一雌犬,此犬直向前啮其面,次及身体,无不被伤。复见三大鬼,各长丈余,其剥知礼皮肉,须臾总尽,面及(明抄本“面”上有“唯”字。无“及”字。)目白骨,并五脏等得存。乃以此肉分乞禽兽,其肉剥而复生,生而复剥,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胜记。事毕,大鬼及禽兽等,忽然总失。知礼回顾,不见一物,遂窬墙南走,莫知所之。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复有一鬼逐及知礼,乃以铁笼罩之。有无数鱼竞来唼食,食毕,鬼遂倒回,鱼亦不见。其家旧供养一僧,其僧先死,来与知礼去笼,语知礼曰:“檀越大饥。”授以白物三丸,如枣,令知礼噉之,应时而饱,乃云:“檀越宜还家。”僧亦别去。知礼所居宅北,见一大坑,其中有诸枪矟攒植,不可得过。见其兄女并婢赍箱,箱内有钱绢,及别置一器饮食,在坑东北。知礼心中,谓此婢及侄女游戏,意甚怪之。回首北望,即见一鬼,挺剑直进。知礼恐惧,委身投坑,即得苏也。自从初死,至于重生,凡经六日。后问家中,乃是侄女持纸钱绢及饭馔为奠礼,当时所视,乃是铜钱丝绢也。(出《冥报记》)

唐朝陇西人李知礼,少年便矫健敏捷,善使弓箭,又能骑马,还能打弹子。因此他杀死的禽兽很多,有时去捕鱼,抓到的鱼不计其数。贞观十九年那年,他得病几天就死了。死后见到一个鬼,牵着一匹马,这匹马比人间的马大些。那鬼对知礼说:“闫罗王让你去。”说着就让知礼骑上马,不一会儿,就到了闫罗王面前,闫罗王对他命令道:“让你去讨伐贼寇,一定不能失败。如果失败就杀了你。”与知礼一同去的有二十四个同伴,知礼向东北望去,只见贼寇多得不见边际,天昏地暗,被踏起的尘土象雨一样。知礼等寡不敌众败下阵来。这时知礼对同去的人说:“王法森严,宁可向前拼杀而死,不可失败而回。”说着,知礼回马冲杀,向贼人射了三箭以后,贼人稍有退却,知礼又射五箭,贼人于是溃败,四散奔逃。打胜之后知礼参拜闫罗王。闫罗王责问知礼:“贼寇虽然败退,为什么开始时你们败退?”令人以麻绳绑了头发和手足,让知礼他们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上面又用一块大石压着辗磨他们,前后磨了四个人,身体全都溃烂,等到了知礼,知礼大叫说:“我毕竟把敌人打退了,尽到我的能力,现在还是被杀,这样怎么激励后人?”闫罗王听他这么一说,就把他放了,还由他自由活动。过了三天,他自己往西北方向走,进入一有墙的院子,只看满院的飞禽走兽,能覆盖三四亩地那么多,都来向知礼索命,渐渐向他逼进。知礼曾射死一只母狗,这时看见这只狗直奔他来啃咬他的脸,然后又咬他的身体,满身没有一处不被伤的。又来了三个大鬼,每个都有一丈多高,都来剥知礼的皮肉,不一会儿就剥净了。只有脸、眼睛,骨头和五脏还剩下了,这几个鬼把皮肉分给那些禽兽吃,奇怪的是那皮肉剥完又生,生完再剥,这样过了三天,知礼真是痛苦难忍,难以用文字表达。总算结束了,大鬼和禽兽们忽然不见踪影。知礼四下看了看,什么也没有,于是就跳墙跑了,他只顾往南跑,也不知到什么地方,就觉得身体很轻,好象一跳就能走千里似地。这时又有一个鬼从后面追上他,拿一个铁笼子把他罩上,知礼被罩在笼子里后,只见无数条鱼都来咬他、吃他,吃完了,鬼就回去了,这时那些鱼也不见了。知礼家以前曾供养一个和尚。这个和尚比知礼早死,和尚来给知礼去掉了笼子,对知礼说:“施主一定很饿了。”然后拿出三丸白色药丸,象枣,让知礼吃下去,知礼吃后马上就饱了。那和尚又说:“施主应该回家了。我也该走了。”知礼回来后看见自家的北面有一个大坑,坑里有矛枪立在那里,过不去,又看见侄女和奴婢们抬着一个箱子,箱子里都是用绢丝串的钱,另外放了一些饮食,在坑的东北面。知礼心里想:婢女和侄女怎么作这样的游戏,太怪了。知礼回头向北望去,只见一鬼挺剑直奔他而来。知礼惊慌失措,只好跳到坑里。这一下知礼苏醒了。从死到苏醒一共过了六天。后来问家里的人,才知道那是侄女拿着纸钱和饭食为知礼祭奠,当时看却是绢和铜钱。

陆孝政

唐雍州陆孝政,贞观中为右卫隰川府左果毅。孝政为性躁急,多为残害。府内先有蜜蜂一龛,分飞聚于宅南树上,孝政遣人移就别龛。蜂未去之间,孝政大怒,遂以汤就树沃死,殆无孑遗。至明年五月,孝政于厅昼寝,忽有一蜂螫其舌上,遂即红肿塞口,数日而死。(出《法苑珠林》)

唐朝雍州的陆孝政,贞观年间任右卫隰州府左果毅。孝政性情急躁,作了很多残害生灵的事。他的府内以前有一龛蜜蜂,纷飞聚集在宅院南边的树上。孝政派人把蜂窝移到别的地方,但那群蜜蜂不去,孝政就很生气,马上用开水在树上把蜜蜂全浇死了,连一个也不剩。到了第二年五月,有一天白天,孝政在厅堂上睡觉,忽然飞来一只蜜蜂在孝政的舌头上螫了一下,马上那舌头就发红肿胀起来,把嘴都堵上了,几天后孝政就死了。

果 毅

唐贞观永徽间,周至鄠县界有果毅。每客来,恒买豚设馔,卫士家生十豚,总买尽。其最后买者,煮尚未熟,果毅对客坐,遂闻妇人哭声。意疑其妻,向家看之,不哭。至厅,又闻哭声,看妻还不哭,如此数回。后更向家,即闻哭声在门外;若门外,即闻哭声在家中。其客大惊,不安席,似闻哭声云:“男女生十个,总被果毅吃尽。”其客数遍听之,了了闻此,客恻之即去。果毅惊,因此得病,数旬而终。长安(“安”原作“客”。据明抄本改。)共传此事焉。(出《法苑珠林》)

唐贞观永徽年间,在周至鄠县内有个叫果毅的人。每次有客人来,他都买猪做菜宴请客人。卫士家的母猪生了十只猪,都被他买光了,最后买那只猪,还没有煮熟的时候,果毅和客人对面坐着,这时叫到有妇人的哭声,起初他怀疑是他的妻子哭,跑到屋里看,妻子并没哭。到了客厅,又听到哭声,再回去看妻子,还是没哭。如此几回,后来改在家里待客,又听门外有哭声,跑到门外又听那哭声在家里。那个客人也很吃惊坐不住了,好象听那哭声边哭边说:“男的女的一共生了十个,都被果毅吃光了。”那客人听了几遍都听得很清楚。客人害怕就告辞走了。果毅也非常害怕,后来因此而得病,几十天后死去。长安的人都传说这件事。

刘摩儿

唐汾州孝义县泉村人刘摩儿,显庆四年八月,遇病而终。男师保,明日又死。父子平生,行皆险诐。比邻有祁陇威,因采樵,被车碾死,经数日而苏。乃见摩儿男师保,在镬汤中,须臾之间,皮肉俱尽,无复人形,唯见白骨。如此良久,还复本形。陇威问其故,对曰:“我为射猎,故受此罪。”又谓保曰:“卿父何在?”对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见。卿既即还,请白家中,为修斋福。”言讫,被使催促,前至府舍,见馆宇崇峻,执杖者二十余人。一官人问曰:“汝比有何福业?”对曰:“陇威去年正月,在独村看诵一切经,脱衫一领布施,兼受五戒,至今不犯。”官人乃云:“若如所云,无量功德,何须来此!”遂索簿勘,及见簿,乃曰:“其人合死不虚。侧注云:受戒布施福助,更合延寿。”乃遣人送还,当时苏活。(出《法苑珠林》)

唐朝汾州孝义县泉村人刘摩儿,在高宗显庆四年八月得病而死。他的儿子叫师保,在他死的第二天也死了。父子二人这一生,行为阴险邪恶。他的邻居有一个人叫祁陇威,因为上山砍柴,被车压死,过了几天又苏醒了。当他死的那时候,看见刘摩儿的儿子师保在一个装满开水的大锅里,片刻之间皮肉都被煮化了,一点儿人样也没有,只见白骨一具。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才还复原形。陇威就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师保回答说:“因为我经常狩猎,所以让我受这个罪。”陇威又问师保:“你父亲在哪里?”师保回答:“我父亲罪太重了,一时见不到他,你还可以回去。回去后告诉我们家里的人,赶快吃斋,为来世造福。”师保刚说完,陇威被地府的人催促,只好走了。到了一座府第,只见楼院高深,很是崇峻。正堂两边有二十多人拿着刑杖。一个官员问陇威:“你说一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陇威回答说:“我去年正月,在独村几乎诵读了各种经文,也曾脱下一件衣衫施舍,并接受五戒,到现在也没犯戒。”那官员就说:“真象你说的那样,你的功德无量,怎么会到这里来?”于是拿生死簿查看,看完后,才说:“你这人该死不假,但在旁边注着:受戒布施福助,应该延寿。”于是派人把陇威送了回来。陇威当时就活了。

店 妇

唐显庆中,长安城西路侧有店家新妇诞一小男。月满日,亲族庆会,欲杀羊,羊数向屠人跪拜。屠人报家内,家内大小不以为征,遂即杀之,将肉就釜煮。余人贪料理葱蒜饼食,令产妇抱儿看煮肉。抱儿火前。釜忽然自破,汤冲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店人见闻之者,多断杀生焉。(出《法苑珠林》)

唐朝显庆年间,长安城西路边上有一个店家,新媳妇生了一个小男孩。满月这天,亲戚朋友都来庆贺,店主人让屠夫杀一只羊。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屠夫把这事向店家的人报告了,店家的大人小孩都不认为这里有什么迹象,就让屠夫杀了这只羊,把羊肉放到锅里煮。因为别人都忙着料理葱蒜饭菜,就让新媳妇抱着小孩看着锅里的肉,那新媳妇抱着孩子来到锅前。锅突然间自己破了,汤水冲犯灰火直扑母子,母子全被烫死。当时在店里看到听到这件事的人,多数都不再杀生了。

屠 人

唐总章、咸亨中,京师有屠人,积代相传为业。因病遂死,乃被众羊悬之,一如杀羊法,两羊捉手,诸羊捉脚,一羊持刀刺颈,出血数斗,乃死。少顷还苏。此人未活之前,家人见绕颈有鲜血,惊共看之,颈有被刺处,还似刺羊,一边刀孔小,一边刀孔大。数年疮始合。(出《广古今五行记》)

唐朝总章、咸亨年间,京城内有个屠夫,世代相传以此为职业。有一天突然病死,死时觉得是被很多羊悬吊起来,象他平时杀羊一样,两只羊抓手,另外的羊抓脚,其中一只羊拿着刀刺他的脖子,出了几斗血死了。不多一会这人又活了,在他没活的时候,家中的人看见他脖子周围有鲜血,很为惊奇,都来看。只见他脖子上有被刀刺的地方,象他平时杀羊那样,一边的刀孔小,另一边的刀孔大。几年以后疮口才愈合。

刘知元

唐虔州司士刘知元摄判司仓。大酺时,司马杨舜臣谓之曰:“买肉必须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拣取怀孕牛犊及猪羊驴等杀之,其胎仍动,良久乃绝。无何,舜臣一奴,无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苏,云:“见一水犊白额,并子随之,见王诉云:‘怀胎五个月,枉杀母子。’须臾,又见猪羊驴等,皆领子来诉。见刘司士答款,引杨司马处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佥载》)

唐朝虔州司士刘知元掌管判司仓。有一次聚会饮酒时,司马杨舜臣对他说:“买肉一定要买带崽的,这种肉肥脆好吃,其余的瘦肉不好吃。”知元以后就挑选怀孕的牛犊和猪羊驴等杀吃。它们被杀死后,怀的胎还动,很长时间才能死。不久,舜臣的一个家奴无病而死,但心口还是热的,七天以后又活了。那家奴说:“在阴间见到一个水牛,白色额头,有个小牛犊跟随它,见到闫王告状说:‘我怀胎五个月,那刘知元无缘无故杀了我们母子。’不一会儿,又见猪、羊、驴等都领子来告状,诉说冤枉。只见刘知元招供,说是杨司马要我这样做的。”过了三天刘知元死去。又过了五天,杨舜臣也死了。

季全闻

唐则天初,京兆人季全闻家富于财,性好杀戮。猪羊驴犊,皆烹宰于前。常养鹰鹞数十联,春夏采鱼鳖,秋冬猎狐兔。常与诸子取鸟雀,以刀齐刈其头,即放飞,看其飞得远,远者为胜,近者为负,以此戏乐。在家极严残,婢妾及奴客,有小事,或悬开其心,或剜去其眼。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于鼻。从额已后,又有一片皮,垂至于项,有似人着帽焉。后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鹰吻。又生一子,从项至腰有缝,拨看,见其心肺五脏,生而俱死。其人有兄,亦好鹰犬弋猎,性又残忍酷毒。其妻生男,项上有肉枷,或如鸟兽鱼鳖形,或无眼鼻者数矣。(出《广古今五行记》)

唐朝武则天当政初年,京兆人季全闻家巨富,财产无数,但此人好杀生,无论猪羊驴牛,尽烹宰,经常养鹰几十对。春夏捕鱼鳖,秋冬猎狐兔,又常和诸家弟子抓鸟雀。用刀把鸟头切下,然后放飞,看谁的飞得远,飞得远的为胜者,飞得近的为负者,这样比赛游戏。季全闻治家也极残忍毒辣。他的婢妾家奴,只要稍有点错误,或者挖心,或者剜眼,残酷到极点。他的妻子生第一个儿子,有一块皮从上眼皮一直垂到鼻子,还有一块皮从额后直垂到脖颈,好象人戴着帽子似的。生第二个儿子,其牙爪如虎、嘴象鹰嘴。第三个儿子更奇怪,从脖颈到腰有缝,拨开看,可以看到里面的心肺五脏。这三个儿子全是生下来就死了。季全闻有个哥哥,也好养鹰游猎,性格也残忍酷毒,他的妻子所生男孩,脖子上有枷一样的肉,有的象鸟兽鱼鳖,有的无眼无鼻。

当涂民

吴俗,取鲜鱼皆生之,欲食则投之沸汤,偃转移时乃死。天宝八载,当涂有业人取鳝鱼,是春得三头鳝,其子去鳝皮,断其头,燃火将羹之。其鳝则化为蛇,赤文斑斓,长数尺,行趋门外,其子走反顾,余二鳝亦已半为蛇,须臾化毕,皆去。其子遂病,明日死。于是一家七人,皆相继死,十余日且尽。当涂令王休愔,以其无人也,命葬之。(出《纪闻》)

吴地的习惯,捕到鳝鱼都养起来。想要吃鱼的时候,把鱼放到开水里,等到停止游动时才死。天宝八年,当涂有一打鱼人,当年春天捕到三头鳝鱼,他的儿子剥掉鱼皮,割掉鱼头,点着火要做鱼羹。但那条鳝鱼立刻就变成了一条蛇,红色的花纹斑斓夺目,有几尺长,爬到门外。他的儿子吓得逃开,又回头看的时候,余下那二条鳝鱼也已经半化为蛇,一会儿全都变成蛇,都走了。他的儿子立刻就得了病,第二天就死了。以后一家七口都相继死去,仅十多天全家死净。当涂县县令王休愔,因为看他家已没有别人,命人把他们家的人埋葬了。

张 纵

唐泉州晋江县尉张纵者,好啖鲙。忽被病死,心上犹暖,后七日苏。云:初有黄衫吏告云:“王追。”纵随行,寻见王。王问吏:“我追张纵,何故将张纵来,宜速遣去。”旁有一吏白王曰:“此人好啖脍,暂可罚为鱼。”王令纵去作鱼。又曰:“当还本身。”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边,推纵入水,化成小鱼,长一才许,日夕增长,至七日,长二尺余。忽见罟师至河所下网,意中甚惧,不觉已入网中,为罟师所得,置之船中草下。须臾闻晋江王丞使人求鱼为鲙,罟师初以小鱼与之,还被杖。复至网所搜索,乃于草下得鲤,持还王家。至前堂,见丞夫人对镜理妆,偏袒一膊。至厨中,被脍人将刀削鳞,初不觉痛,但觉铁冷泓然。寻被剪头,本身遂活。时殿下侍御史李萼左迁晋江尉,正在王家餐鲙,闻纵活,遽往视之。既入,纵迎接其手,谓萼曰:“餐脍饱耶?”萼因问何以得知,纵具言始末,方知所餐之鳞,是纵本身焉。(出《广异记》)

唐朝泉州晋江县县尉张纵,好吃鱼,有一天突然病死,但心口还是热的。过了七天以后又苏醒了。活了以后他自己说,当初有个穿黄布衫的衙吏告诉张纵:“闫罗王拘你去。”张纵只好跟着他走,不一会儿见到闫王,闫王问那黄衫吏:“我让拘的张纵,不是这个张纵,你怎么错拘了他来?赶快让他走。”闫王身旁有个官吏对闫王说:“这个人好吃鱼,暂时可以惩罚他当鱼。”于是闫王就命令张纵作鱼。还说:以后能恢复本身。张纵就被那个闫王身旁的官吏带到河边,推张纵下水。张纵就变成小鱼,仅一寸多长,每一天都见长,到第七天,已长到二尺多长。这时忽然看见一个打鱼的到河里下网,张纵心里很害怕,但不知不觉已进入网中,被打鱼人捕获。放到船仓里的乱草下面。不一会听到晋江县王丞派人找打鱼人要鱼。打鱼人开始只给他小鱼,被打了一顿,又到放网的地方搜索,便在乱草下得到鲤鱼,拿着回到王家,那鱼到了堂前,看见王丞的夫人对着镜子梳妆,还露着一只胳膊。又被拿到厨房里,被厨师用刀刮了鳞,并不觉得痛,只觉得那刀很冷,不一会又被剪掉头,张纵的原身就活了。当时唐朝殿下侍御史李萼被降职作晋江县尉,正在王家吃鱼。听说张纵活了,就赶来看他,李萼刚到,张纵就起身迎接并拉着他的手对李萼说:“吃鱼吃饱了吗?”李萼觉得奇怪,问他怎么知道这件事,张纵就详细地告诉了他的全部经过。才知道他吃的鱼是张纵变的。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推荐阅读

·三侠五义 ·七侠五义 ·白眉大侠 ·小五义 ·续小五义 ·大八义 ·小八义 ·绿牡丹 ·七剑十三侠 ·薛仁贵征东
古典小说|唐诗|宋词|经部|史书|子部|辞赋|元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