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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房 ·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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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讲 迎春、探春、惜春命运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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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有红迷朋友跟我说,简直是整出戏里的一个大龙套,在八十回里戏份儿很少,估计八十回后也无非是写一下她嫁给“中山狼”孙绍祖以后,被蹂躏至死,不会有更复杂的情节。前八十回里,“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回,为她立了正传,黛玉说她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就是来吃人的野兽都蹲在门外台阶上了,却还在屋里慢条斯理地说些个因果报应的空话,她就是那么一个滥好人。这位红迷朋友问我,你以“揭秘”为总题,但是,迎春的命运书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似乎已无秘可揭,你究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的确,笼罩在迎春身上的迷雾较少,我这个讲座,尽量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大家都已经熟知的,或者是别的专业、业余的红学研究者已经写到过讲到过的,就尽量从简。有的稍微说得详细点,或者是因为我个人的研究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我必须与之有所争鸣驳辩的。我说得最多,展开得比较细的,都是比较独家的,跟别的研究者不同的一些研究心得。

那么,对迎春,我个人比较注意的,首先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涉及到她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种不同的文字?前面我已经提到过这件事,现在再详细讨论一下。

在通行本里,冷子兴说到迎春,是这样代的:二小姐乃是赦老爹姨所出。那么,她的出身,就跟探春完全一样,没有丝毫区别了。但是从小说故事里看,她虽然懦弱,却并没有因为是庶出而遭遇歧视麻烦,她自身心理上,也没有因为是姨养的而自羞自惭的丝毫影。曹雪芹犯不上非写两个庶出闺女的故事,这应该不是曹雪芹原来为这个角色所设计的出身。要弄清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还是得细查古本。那么,几种主要的古本里,都是怎么写的呢?

甲戌本说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

庚辰本则是: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己卯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

戚蓼生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

除了戚序本,因为妾跟姨概念相同,跟后来的通行本意思一样以外,我举出的另四个古抄本,竟使得迎春的身份又出现了四种不同的说法,加起来,总共有五种之多了。俄藏本的写法,我之所以不取,那是因为,如果迎春是贾赦的妻子生的,那么,邢夫人就该是迎春生母,但是在第七十三回中,邢夫人到迎春住的地方数落她——俄藏本也是这么写的——邢夫人跟她说,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这就前后矛盾了。因此前面说她是赦老爹之妻所出一句,显然有误。庚辰本说她是贾政前妻生的,不但跟第七十三回的情节有很大矛盾,而且,还派生出了新问题,那就是,王夫人不是原配,是续弦,这就跟书里的大量描写都严重错位了。己卯本的说法最耐寻味,那意思就是说贾赦把迎春送给贾政去养了,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些文字不可能都是抄书中的笔误,把“花魂”错写成“死魂”,又听读为“诗魂”写了下来,还有线索可循,关于迎春出身的写法,有的句子里的字数和用词都差别甚大,不可能是看走眼或听错音或一时马虎的结果,那么,这种版本现象怎么解释?

我在前面有一讲里已经说过,我认同甲戌本的写法,就是明确告诉读者,迎春是贾赦前妻生的。因为这样定位以后,八十回里所有关于迎春的情节,包括五十五回凤姐和平儿谈论府里的婚嫁之事,说“二姑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等等,就都前后左右、高低上下完全一致,没有矛盾了。

但是,现存的甲戌本是残缺的,没有第七十三回。而第七十三回里,邢夫人对迎春说的话,现存古本文字有差异,大体而言,是把迎春生母的情况,更加地复杂化了。以庚辰本为例,邢夫人数落迎春时,出现了多层意思:

一层,在责备了琏、凤二人“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后,说“但凡是我身上吊下来的,又有一话说,只好凭他们罢了,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这话很明确地表明了迎春是别人所生。那么,生迎春的是谁呢?

紧接着,邢夫人道出了第二层意思,她以贾琏为本位说,“你虽然不是同他一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听那口气,似乎迎春出生时,她还没有来到贾家。

第三层,点明“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那么,这就跟甲戌本第三回所代的,迎春“乃赦老爹前妻所出”,冲突了,但正如我前面所引的那样,庚辰本自己前后矛盾更大,因为这个本子第三回说迎春“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第四层,“如今你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只有你比如今赵姨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谁知竟不然,这可不是异事!”这第四层意思最耐琢磨。如果是完全虚构的小说,把迎春的出身情况写得这么复杂干什么?邢夫人对迎春生母和探春生母的对比,应该不是从其个人品格上去比,而是从其在家族地位上进行对比。迎春生母怎么就比赵姨“强十倍”?

把这四层意思捋一遍,我就觉得,应该是这样的一种情况:贾赦先娶一正妻,生下贾琏,后来死去;邢夫人嫁过来之前,其“跟前人”,也就是一个妾,生下了迎春,为什么这个“跟前人”“比赵姨强十倍”,而且邢夫人认为根据这个“十倍强”的因素,判定迎春应该比探春腰杆硬,否则就成了“异事”?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妾后来被扶正了,但是,不久却又死去了,在这之后,贾赦才又迎娶了邢夫人为填房,而邢夫人却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说“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

形成了这样一个思路以后,我就对第三回曹雪芹在代迎春的出身时,为什么那么样地思前想后,换了许多个说法,有了理解。因为这个角色是有原型的,这个原型确实是小老婆所生,说“妾出”没有错,但这个妾生她以后被扶了正,又死了,当然也就可以说是“前妻”,因此,迎春原型虽然出身跟探春原型类似,但她的生母又确实比纯粹的小老婆“强十倍”,她虽然懦弱,却也就不一定有探春原型那样的因是庶出而派生的自卑感。

我对《红楼梦》这部著作的总看法,一再地告诉大家,就是它是一部带有自叙、自传、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有红迷朋友问,你说的这三项,似乎概念重叠,能说说它们之间的区别吗?所谓自叙,就是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分析它,它虽然总体上是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但是,又具有第一人称的味道。第一回的写法尤其明显,设定一块女娲补天剩余石,让它化为通灵宝玉,随神瑛侍者一起下凡,经历一番人间的暖冷浮沉,作为可以随时以第一人称说话的见证者。这个文本策略非常高明,其中有些叙述语言,比如第十五回写馒头庵里的故事,有这样的句子:“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这就是把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糅合在一起的句法,极具特色,不是任何一部以第三人称写成的具有自传的作品,都有这样的叙述策略,这是很难得的,值得特别强调一下。而自传和家族史,概念上也有区别:有的自传只在涉及到自己的经历时顺便写到家族;而《红楼梦》呢,如果说曹雪芹以自己为原型来写贾宝玉,这个角色的戏份儿非常大,但是也并非每回每段都写他的事情,有些情节,有些人与事,和他已经没有直接关系,但却是他所属于的那个大家族里不能不叙述到的,于是加以了展开描写,比如贾珍负暄收租,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等等。

我之所以说《红楼梦》这部书里的人物差不多都是有原型的,就是基于它的这三个特点。当然,小说里有的艺术形象,比如警幻仙姑,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是否也有原型?我的看法是,当然不能把话说死,这些角色,就很可能是纯粹虚构的了。但也有红学家就考证出,像跛足道人,暗指八仙里的铁拐李,因此和李煦,就是贾母原型他们家,有关系,依然值得深究。有人一听自己觉得不入耳的见解,就斥为说八道、奇谈怪论。不听,可以不听,听几句,不中听,发出些批评的声音,也是合理的,但是气急败坏,必欲封其嘴堵其说,那就不对头了。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对不对?何况我们所涉及的,不过是红学研究,学术领域里的一些分歧,大家心平气和地平等讨论,好吗?还是牢记蔡元培,蔡先贤他那句话吧: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研究迎春原型真实出身的心得。迎春肯定是有原型的,是曹雪芹的一位堂姐,是他一位伯父的女儿。既然生活里有那么一个真实的存在,你曹雪芹把她照直写出来,不就结了吗?干吗犹豫来犹豫去,一会儿这么写,一会儿那么写,弄得几种原稿上的写法,因为传抄的途径不同,都流传到了今天,让我们还得讨论一番?这就涉及到从生活到艺术的创作方法问题。我前面说了,当生活的真实跟艺术虚构的总框架之间发生难以协调的大困难时,曹雪芹往往是牺牲虚构的合理,来忠于生活的原生态。像贾赦这个角色的写法就是如此,前面讲得很清楚了,这里不再重复。有的写法,比如像对朝代背景,他一是故意模糊,二是不惜略有错乱,这就不仅是一种艺术处理,也是一种非艺术的避惹文字狱的做法了。像秦可卿原型之死,应该是在乾隆登基之后,由于贾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不得不死,但乾隆大施洪恩,此事内部解决,对外遮掩,就算结案,因为元春原型举罪不避亲,神行为都堪嘉奖,因此对她在宫中的地位进行了提升,小说里夸张为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这个内在的逻辑虽然存在,但是具体到分章回,曹雪芹却先用第十三回到第十五回写秦可卿之死,到第十六回才暗写皇帝登基和贾元春提升。有的听众读者就来问我,应该是把十六回劈成两半,把十三回到十五回内容镶嵌进去,写秦可卿之死什么的,才符合生活中真实事件的顺序呀,小说里怎么写成这个样子呢?我想,这就是因为曹雪芹处在非常困难的写作环境里,他既得有艺术方面的考虑,也得有非艺术方面的考虑。我们今天来研究《红楼梦》文本,也就不得不既有纯文本的研究,又得有关于他的写作环境,也就是康、雍、乾这三朝的政治局面的研究。我想这是《红楼梦》的特殊所在,也是红学特殊的所在,希望大家能理解我这样的一种思路。

具体到迎春身份的确定,我觉得,因素倒可能比较单纯,与政治应该没有牵扯。我觉得己卯本里那个说法,说她是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应该是生活真实的记录,迎春原型,就是曹把她打小从哥哥家里接到自己家养大的那么一个女儿。生活的真实里,可能曹并没有元春那么样的一个大女儿,元春的原型,是曹氏家族里曹雪芹的一位大堂姐,却并非他的亲姐姐,因为曹在探春原型出现前,并没有亲女儿,而又喜欢有个女儿,而哥哥那时因为原配亡故,一时尚未续弦,有个女儿,难以照顾,他就从哥哥那里,把迎春原型抱来代养,但是曹后来在有了曹雪芹之后,又有了个女儿,而哥哥也续娶了,这样,迎春原型虽然还在他和他夫人身边住,但也算是归还他哥哥了。最初曹雪芹写这个姐姐,打算把这些情况都如实地写出来,己卯本上的那个句子,就是留下的痕迹。但是,后来可能考虑到把这样一个过程写出来,意义不大,而且还会搅乱对元春这个角色的定位设计,于是就改来改去,最后,还是写她是贾赦前妻所生,既符合生活的真实,也满足小说的故事需求。

大家一定注意到了,曹雪芹关于迎春的命运,总强调她的不能自主,也放弃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无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算盘,但诗里所表达的意蕴并不是于计算或有条有理,还记得吗?她写的四句是: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乱纷纷?只因数不同。贾政虽然猜出来是算盘,但心内沉思道,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盘,是打动乱如麻;探春所作风筝,乃飘飘浮动之物;惜春所作海灯,一发清净孤独;今乃上元佳节,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为戏耶?贾政是越想越闷。我们现在只说迎春,她的命运,就像打动乱如麻的算盘,全是别人算计她,她自己绝不想算计别人,只求能过点清净日子,但是,没想到最后所面临的,竟是最残酷的,被“中山狼”所蹂躏、吞噬的结局。

第三十七回,探春发起组织海棠诗社,迎春担任副社长,负责限韵,这时候她说了一句话,非常重要,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她说:“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后来她果然采取了拈阄方式,走到书架前,出一本诗来,随手一揭,是一首七言律,这就定下来大家都要写七律,她掩了书,向一个小丫头道,你随口说一个字来,那丫头正倚门立着,就说了个“门”字,迎春就宣布,大家的七律都必须用门字韵,十三元,跟着又要了韵牌匣子来,出十三元那一个小屉,让那小丫头随手拿四块,结果拿出的是“盆” “魂”“痕”“昏”,于是,就规定大家写诗都得用这四个字押韵。这段文字,表面上看起来,不过是写大观园女儿们结社写诗的一些具体过程,其实,曹雪芹他是刻画迎春的格,像迎春这样的懦小姐,这种同一社会阶层里的弱势存在,他们的惟一向往,只能是在抓阄的过程里抓到个好阄——把自己的命运给偶然,这是很危险也是很无奈的。

除了算盘诗谜,在前八十回里,迎春还有一首诗,就是元妃省亲时,不得不写的一首“颂圣诗”,她写的那首叫《旷怡情》:“园成景备特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单纯,就是希望能在安静中,舒畅一下自己的神思,别无所求;她绝不犯人,只求人莫犯她,能够稍微待她好点,她就心旷神怡了。但是,连这样低的一个要求,命运的大算盘也终于还是没有赐予她。

想到迎春,我就总忘记不了第三十八回,曹雪芹写她的那一个句子:迎春又独在花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历来的《红楼梦》仕女画,似乎都没有来画迎春这个行为的,如今画家们画迎春,多是画一只恶狼扑她。但是,曹雪芹那样认真地写了这一句,你闭眼想想,该是怎样的一个娇弱的生命,在那个时空的那个瞬间,显现出了她全部的尊严,而宇宙因她的这个瞬间行为,不也显现出其存在的深刻理由了吗?最好的文学作品,总是饱含哲思,并且总是把读者的神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迎春在《红楼梦》里,绝不是一个大龙套。曹雪芹通过她的悲剧,依然是重重地扣击着我们的心扉,他让我们深思,该怎样一点一滴地,从尊重弱势生命做起,来使大地上人们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诗意。那些喜《红楼梦》的现代年轻女们啊,你们当中有谁,会为悼怀那些像迎春一样的,历代的美丽而脆弱的生命,像执行宗教仪式那样,虔诚地,在柔慢的音乐声中,用花针,穿起一串茉莉花来呢?

说完迎春,我先说惜春。书里说惜春是宁国府贾珍的胞妹,他们的父亲贾敬,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住到城外道观,基本上不再回家了,连家里人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城,只在除夕祭宗祠的时候,短暂地回来一下。书里没有出现贾敬的夫人,估计是已经过世了,也没有贾敬的姨出现,或许有,但略去不写,惜春大概是贾敬原配所生,说是贾珍胞妹,应该是他们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书里说贾母女孩,把惜春也接到荣国府,放在眼皮下来养,应该是真实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实有的一种情况。书里前面说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结束,她应该也还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为她立正传,“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我们却发现,她思想早熟,出语犀利,看破一切,义无反顾。

惜春的结局是出家为尼,第五回关于她的册页,画上是一座古庙,判词里最后一句是“独卧青灯古佛旁”;高鹗续书,说贾家后来一切恢复如初,她就在栊翠庵里取代妙玉——要是真那么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虚幻境的薄命司册页了。我前面已经分析过,栊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才盖起来的,非古庙,无古佛。八十回后,应该是在贾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觉,出家为尼。后来虽然可以到古尼庵里去投宿,但每天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缁衣就是黑颜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缘乞食,孤独而悲惨。

惜春确实先知先觉。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红楼梦》十二支曲里,关于她的那一首《虚花悟》,头一句是:“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中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三春”就是指三个美好的年头。如果非把“三春”作为人来理解,那么,既然是以惜春为本位,“三春”就该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后会相继惨死,可以说是“景不长”,探春是远嫁,虽然别有一种痛苦,却不能说是“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后紧接一句,“桃红柳绿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节时间方面的指称,“桃红柳绿”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该是“景不长”。

惜春在荣国府自己窝里斗,抄检大观园后,就彻底地心冷如铁。她的丫头入画,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实后来尤氏过目,无非是些入画哥哥从贾珍那里得到的一些可怜的小赏赐,私下托人带到妹妹这里来寄存。尽管私自传送东西有违府规,却也算不得什么严重的罪过,尤氏的意思是责骂一番也就罢了,惜春却决意不要入画,大家要特别注意她的这句话: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她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我初读《红楼梦》时,读到这里就一愣,入画那点错误,说或打,或骂,或罚,我一概不管,也够狠心的了,怎么一个擅长画写意花鸟的美女,撵起丫头来,居然说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为这么点事情,卖了杀了,你竟然也不管,这是何等冷酷的心肠啊!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刻画惜春?是不是他写这句时,一时随意,未加推敲,下笔过重?

现在的人们,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会皇帝抄家的厉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资料以后,才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据乾隆时萧写的《永宪录》续编里记载,雍正朝有个学政叫俞鸿图的被抄家,他妻子听说抄家的来了,就立即自尽。这倒也罢了,他有一个孩子,还不懂事,抄家的进来并没有马上对付他,可是,那孩子见到那景象,就当场活活地给吓死了。那时被抄家的官员,自己被逮走,家里的成员,如果皇帝没有特别的恩准,就一律不被当做人,而是当做“动产”看待。打骂不算回事儿,皇帝或将其赏给他喜欢的官员,一般是就便赏给负责 去查抄的官员,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当商品卖掉,不仅仆人绝对是这样的命运,就是原来的太太姨,公子小姐,也会一样地如此处理。那么,比《永宪录》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内务府档案,里面明确记载,贾母原型李氏,她的亲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属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余口,先在苏州变卖。有的人因为李煦在当地原来官声不错,不忍心买,有的虽然对他无所谓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后还会怎么样,就无人愿买,无人敢买。那么,雍正就下令让把这些人像运货一样运到北京来,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人、一名幼女,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们的官员,是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额。这些人员被押送到北京后,先变卖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个人呢,因为李煦当时在狱中,他的案子还没审完,这八个人是活口,需要先过堂,挨打自不消说,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或杀,或卖。负责卖这些人的官员,是崇文门监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对这样的名字感到惊讶,那时候满人里用数字做名字的并不罕见。那时候卖这些朝廷治罪的官员家里的所谓犯男犯妇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门外。现在人们到了那个地方,会看到很漂亮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绿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有五十一那样的官员,在那里负责把皇帝抄家抄来的活人,作价变卖。这里讲的不是小说,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当然是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内务府档案上所记载的内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怎么个情况,再来读《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惜春说的那些话,我们就懂得了,那不仅是刻画一个角色的格,而且是非常写实的笔墨。因为我们都知道,真实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时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对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后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问罪,当中是有个时间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为贾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个堂孙女儿,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觉更加敏锐,对抄家这类事更感到恐怖的。书里写到那几回,已经写到南甄家被抄,写到外头还没抄进来,贾家自己就抄检起大观园来了。别的人听见甄家被抄,也许仅仅是不愉快,却还在糊里糊涂地寻欢作乐,惜春却更有悲观的预见,她说把入画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脱口而出,并非夸张矫情,而是这个角色的原型,这位曹家的姑,虽然年纪小,却耳闻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历史事实。一家老幼仆,抄家后被打,被杀,被卖——被杀,之所以可以说在被卖前头,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内务府档案,李家不就有三个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吗?那也是变相的死刑啊,对不对?还有那八个必须过堂的人,他们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杀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监,那就再拿去卖掉,因此,或打、或杀、或卖的排列顺序,是有道理的。我原来觉得应该按对生命的严重来排列,被杀应该搁最后,就是因为不懂曹雪芹下笔的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这些具体情况。当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当时的官方档案,但是,崇文门变卖罪家人口是公开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还会用贴出告示一类方式来晓谕天下,让人们感受到皇帝的威严,更小心地来当一个皇权下的顺民。

把这样一个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话就更好懂了。惜春说,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勋助;又说,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她公开地断绝了与宁国府的关系,估计八十回后,她应该是在贾府第一次因为藏匿甄家罪产,导致被查抄的前夕,就离开荣国府出家当尼姑了。小说前面就一再地点出,惜春很早就有当尼姑的念头,甚至在贾府局面不错,并无危机的情况下,她就公开说了要剃发为尼的玩笑话,所以,当事态发展到必须选择一种逃避方式的时候,“歧熟焉忘路”,出家当然是首选。她既然在贾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经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体参与家长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杀,被卖。在贾家所经历的三个春天将尽的时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见”的“看”,她有预见,她判定到下一年就会出现恐怖局面,她就实行了自救,尽管那以后她青灯古殿独处,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杀,被卖略好,但也非常凄惨。估计惜春的原型,就是那么个情况。曹雪芹写她,又给我们显示出另一种人生悲剧,一种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的艺术典型。

最后,再来说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也就是赛 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爆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适合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边,但驶出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设计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设计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根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列举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故意不恭的挑衅。总之,我觉得曹雪芹设计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和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足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边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 番,也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的考虑,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迷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么,讲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里的九钗,都分析到了。下一讲我会跟你一起讨论王熙凤母女和李纨这三钗。关于王熙凤判词里的“一从二令三人木 ”究竟是什么意思?巧姐为什么要列在正册里?书里还有一个大姐,跟她是一个人吗?我要跟你说,李纨不但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贾府事败后,她人暗面暴露得相当充分,令人寒心,你会相信吗?希望我下一讲的内容,仍然能引起你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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