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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房 ·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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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讲 贾宝玉人格之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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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讲我已经点明,曹雪芹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是大体以自身为原型的,那他当然不能挥去他的家族及他自身与那个朝代的政治,也就是权力斗争,或者说权力摆平以后的权力运作相关联的那些可以说是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些生命感受。他在写《红楼梦》时,是把这些生命感受熔铸进去了的。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是他在并不否定自己的政治倾向、政治情绪的前提下,意识到了人类神活动有高于政治关怀的更高境界,那就是生命关怀。他笔下的贾宝玉,有着特殊的人格,而正是在对贾宝玉人格的刻画中,曹雪芹把我们引入 了一个比政治更高的层次,一个更具有永恒的心灵宇宙。

还记得上一讲末尾我提出的问题吧?我说有一个仙人和一个凡人,分别对贾宝玉的人格构成提出和论证了两个概念。他们是谁?是两个什么概念?

先说那个凡人。他就是贾雨村。贾雨村这个人物有点奇怪,在小说一开始,他就和甄士隐一起出现。他们两个的名字,谐音分别是“真的事情隐去了”和“用假语村言来讲给你听了”,是这样的一组对应的意思。“假语”好懂,“村言”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村野之谈,在野者的话语,跟主流话语不一样的讲述。读过《红楼梦》的人,对甄士隐的印象都比较好,对贾雨村就难有什么好印象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时他已经昧了良心,特别是后头,作者写他为了讨好贾赦,更主动制造冤案,把民间收藏家石呆子所藏的古扇抄来没收后献给贾赦。连荡公子贾琏都觉得他这样做太缺德,并因为跟贾赦说出了这类的意思,还遭到贾赦毒打,以致平儿骂他是“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这个角色在曹雪芹的八十回后应该还有戏,高鹗写他在贾家倒霉时不但不救援,还背后狠狠踹了几脚,应该是大体符合曹雪芹的构思的。在第一回甄士隐念出的《好了歌注》“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一句旁,脂砚斋有个批注,说这句指的是“贾赦、雨村一干人”,说明贾雨村这个政治投机分子,最后也没落个好下场。

按说曹雪芹设计出贾雨村这个人物,以他“风尘怀闺秀”开篇,他的名字的谐音又意味着是进入了在野的话语,而且又把他设置成林黛玉的开蒙老师,就算是要塑造出一个格复杂的人物,又何必越往后越把他写得那么坏,那么不堪?这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这里也把问题给大家,希望听到有见地的解释。

不管书里后来把贾雨村写成一个多么槽糕的“雄”,在第二回他和冷子兴在乡村野店的一番谈话的情节,在那段描写里,曹雪芹却是通过他,论证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这个概念不仅诠释了贾宝玉的人格,也是一把使我们理解书中诸多人物,包括妙玉、秦钟、柳湘莲、蒋玉菡等的钥匙。其实,就连书外的一些生命存在,比如胤,也都可以在这个概念下获得应有的理解。

贾雨村在第二回里那一番关于天地正邪二气搏击掀发赋予一些特殊人物,使他们成为异样存在的论说,我小的时候总也读不下去,看到那里一定会跳过去,觉得既深奥,又沉闷,简直不理解作者写那么多“废话”干什么。现在一些读者也是读那一段的时候没耐心。但现在我懂得了,那段文字很重要,与其说是书里的贾雨村想说那段话,不如说是作者曹雪芹想宣泄自己积郁已久的观点心音。我劝真正想读懂《红楼梦》的朋友们,还是把那段话细读几遍的好。当然,我还是前面一再申明的那种立场,就是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理解就一定对,从来不认为读《红楼梦》都得照我建议的那么读,我只不过是自己有了领悟,想竭诚地报告出来,与红迷朋友们分享罢了。

贾雨村在乡村酒店告诉冷子兴,其实也就是曹雪芹想告诉读者,不要把喜欢在女儿群里厮混的贾宝玉错判为魔色鬼。他指出,清明灵秀,是天地之正气;残忍乖僻,是天地之邪气。世上有的人,一身正气,有的则一身邪气,但是还有另一种人,是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注入其灵魂,结果就一身秉正邪二气。这种秉正邪二气而生的人,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成大凶大恶;置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贾雨村还列举出一个长长的名单,绝大多数是历史人物,来作为这番话的例证。这份名单的人数有人统计过,但数目难以确定,因为其中一个例子是“王谢二族”,这是东晋的两个家族,王导是一家,谢安是一家,王家最有名的是书法家王羲之,谢家我想出一位女诗人谢道韫,但这两家里一共有几位是秉正邪二气的呢?算不清。

这里我不细说贾雨村所举出的例子。我读他拉的名单,最惊讶的是里面有几位皇帝: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这些皇帝在政治上全是失败的,从政治学的角度上看,全是反面教员。唐明皇我前面讲“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时候讲到了,这个人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他政治上的作为,而是他跟杨贵妃的情故事。本来他作为皇帝,拥有三宫六院,大群美女供他享受,似乎犯不上对宫里女子动真感情,可是他却对杨贵妃动了真情。他和杨贵妃的情故事成了后来文学艺术的一大资源——洪创作的传奇《长生殿》,一直演出到今天,还有无数的 诗歌、小说、戏剧、舞蹈、绘画、雕塑……到了现代,又加上电影、电视连续剧……相信以后还会产生出更多的文学艺术作品。而且这个故事还渗透进工艺美术,进入中国普通人的生活。现在人们旅游,到了西安,很多人绝不会放过华清池,这传说是唐明皇和杨贵妃洗浴的地方。这个皇帝在政治上一塌糊涂,但是他却通过感情生活,成为情痴情种的典型,创造出了比政绩更吸引人、更流传久远、更普及,以致闹得家喻户晓的,在人类中具有普适的另一种价值,想想也真令人惊异。一个平头百姓,他不清楚唐太宗——那是一个政治上很有成绩的皇帝——周围的人未必嘲笑他,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梅兰芳那出《贵妃醉酒》里的女主角是杨贵妃,不知道戏里那天杨贵妃是因为哪个皇帝没来找她而郁闷,而醉酒,那就太可能被周围的人嘲笑了。细想想,这种事挺奇怪的,而曹雪芹就是通过贾雨村解释了这个现象,论证出,有一种人就算当了皇帝,他也可以超越政治,不去创造皇帝本来应该去创造的那个价值,却去创造出了另外的价值。

陈后主,陈叔宝,这是一个时代上比唐明皇大约早一百年的皇帝,南北朝时期南陈的最后一个皇帝,一个亡国之君,一个非常荒唐——所谓又向荒唐演大荒——的一个皇帝。说他荒无度,绝不冤枉他。他喜欢歌舞,整天听歌观舞,饮酒作乐。这本来没什么好说的,这样的家伙,应该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吧,但是曹雪芹却通过贾雨村的话,也把他列为了秉正邪二气的异人。也就是说,此人政治上只有负面价值,但在其他方面却有可取之处。他的歌舞,并不是光让别人给他创作歌曲舞蹈,他只是白白地欣赏,不是的;他本人不但欣赏歌舞,而且参与创作,甚至可以说是热衷于创作。我们都熟悉唐朝杜牧的两句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犹唱后庭花。”诗里所说的那首《玉树后庭花》,就是陈后主自己作词,并参与编曲、演唱的,歌唱时还配以舞蹈,他简直就是一个醉心于这种歌舞的总策划、总导演,他亡了国,却创造出了美的艺术作品,因此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肯定了他这方面的价值,认为他也算是一个情痴情种。另外,唐明皇也热衷艺术创造,陈后主的那个《玉树后庭花》失传了,唐明皇编导的《霓裳羽衣》大歌舞,现在还有人在努力地复原。

宋徽宗,是个更著名的亡国之君,但他的艺术才能、艺术成就,那陈后主和唐明皇就没法子比了。你到文艺类词典里去查,陈后主和唐明皇是查不到的,但一定能查到赵佶,就是宋徽宗的名字。他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杰出的书法家之一,他创造了一种独特的书法体,被称为“瘦金体”,一直流传到现在;他的工笔花鸟画达到了超级水平,甚至拿到全世界的绘画宝库里去,跟其他民族的顶尖级画家的画作相比,也毫不逊色。《红楼梦》里写鸳鸯抗婚,她嫂子跑到大观园里,想说服鸳鸯当贾赦的小老婆,招呼鸳鸯说有好话要说,鸳鸯就大骂她嫂子,用了一个歇后语:“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儿!”你看,宋徽宗的鹰画得那么好,都成民间歇后语里的话头了。这样的人真奇怪,不好好地去当皇帝,不在政治上、在统治术上去下功夫,却全身心扑向了艺术。曹雪芹竟也通过贾雨村之口,指出他也是个情痴情种,这种人身秉正邪二气,关心的不是权力,却是审美。

我不知道其他红迷朋友怎么想,反正,我把贾雨村的论证细读了以后,开始,我真有点难以接受,特别是他对这三位皇帝的一定程度上的肯定,这算什么样的价值观啊?去认同这样的价值观,那我们在当下的社会生活里,岂不就会变成了脱离政治,失却社会关怀,放弃社会责任,为艺术而艺术,或者为学术而学术,钻进象牙塔里成一统,管他民间疾苦民族振兴,那么样的一种人了么?

我们读《红楼梦》,目的不能是“活学活用”,我们不必到《红楼梦》里去找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的思想观点、行为模式,《红楼梦》主要是给我们提供了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但是,这也不等于说,《红楼梦》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没有思想上的启迪,没有可借鉴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因素。

三个政治上糟糕的皇帝,只是在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秉正邪二气的异人的论点举出的历 史人物里,占有很少的比例。我觉得,那是极而言之,极端的例子,我们没有必要胶着在上面,钻牛角尖。

曹雪芹主要是想通过贾雨村的论证来说明贾宝玉,指出贾宝玉的人格价值所在。因为按封建正统的标准,贾宝玉完全是个反面形象。大家都很熟悉第三回里直接概括贾宝玉“反面价值”的两阕《西月》,历来人们引用滥了,我不再引。当然,那些词句表面上是在否定,其实却是赞扬。贾宝玉没有按封建正统创造出价值,但他却从另外的方面,创造出了正面价值,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对社会边缘人的喜与关怀。

一些论者分析贾宝玉,强调的只是两点:一是通过他和林黛玉偷读《西厢记》以及其他的行为,认为这些表现了他们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上自由恋,争取婚姻自主;一是他痛恨仕途经济,反孔孟之道,因此给他一个反封建的总概括。恋由,婚姻自主,这是贾宝玉所追求的,对此我没有怀疑。但是笼统地说贾宝玉反封建,我就有所怀疑。我读《红楼梦》的心得是,贾宝玉厌恶、对抗的只是那个社会的政治。他最怕他读书,去准备科举考试,去为官做宰,去官场揖让,去成为一个“国贼”“禄蠹”。但是,对非政治的封建社会的价值观,比如伦理方面的观念,他是不但不厌恶、不反抗,反倒是膺服,身体力行,甚至乐在其中的。

比如他对母亲王夫人,第二十三回写到,他从外面回来,进门见了王夫人,不过规规矩矩说了几句,便命人除去抹额,脱了袍服,拉了靴子,便一头滚在了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也就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宝玉也搬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道短的……这是一幅多么馨的母子依偎图。当然紧接着就写到贾环故意推倒油灯,想烫瞎宝玉眼睛的情节。贾环下这个毒手,除了别的远因近由,其中一个因素就是贾环患有皮肤饥渴症,王夫人是不会去抚他的,他的生母赵姨虽然把他当做争夺家产的一大本钱,对他把得很紧,却并不懂得对他进行抚。书里写到贾环在薛宝钗那边跟香菱、莺儿等赶围棋作耍,输了,哭了,回到赵姨那里——那是赵姨第一回出场——她见了贾环,是怎么个表现,记得吗?她不但没有去抚、摩挲自己的儿子,反而劈头劈脸就是一句:“又是哪里垫了踹窝来了?”所以,从未得到过父母抚的孩子,就会患一种皮肤饥渴症,羡慕、嫉妒那些被父母抚的孩子,贾环品行很差,他就把那嫉妒化为了下毒手的行为。书里写贾宝玉即使在那种情况下,也还是为贾环掩盖恶行,说如果贾母问起,就告诉是他自己不小心烫着的。在第二十回,书里还干脆直接写出,说贾宝玉心里有个准则: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可见宝玉反对的只是读书科举、当官搞政治,至于构成封建思想体系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伦理观念,他是认同的,照办的。

贾宝玉怕他的父亲,特别害怕贾政他读书,他见贾雨村那样的政治官僚,不愿意走贾政他去履行的科举当官的“正道”,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就恨他父亲,就全面地反对父亲。他遭父亲毒打,并不是一次反抗行为造成的,前面已经分析过,那件事有很具体的触发因素,有某种偶然在里头;要说必然,也不是宝玉反封建的那个必然,而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那个必然。第五十二回,写宝玉出门,去他舅舅王子腾家。他骑上马,有大小十个仆人围随护送。当时出府有两条路径,一条要经过贾政书房,那时候贾政出差外地并不在家,但宝玉却坚持认为路过贾政书房必须下马。仆人周瑞说,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吧,但宝玉却说,虽然锁着,也要下来的。后来他们走了另一条路径,不经过贾政书房,宝玉才没下马。这样的过场戏说明什么?曹雪芹写它干吗?我认为,他就是要很准确地刻画贾宝玉这个形象,宝玉并不像今天一些论者所概括的那样,可以简单笼统地贴上一个反封建的标签。

第五十四回,写荣国府元宵开宴,贾珍贾琏联袂给贾母敬酒,屈膝跪在贾母榻前,在场的众兄弟一见他们跪下,都赶忙一溜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宝玉也忙跪下了,你记得这样的细节吗?曹雪芹还写到,史湘云当时就嘲笑他,意思是你凑个什么热闹?因为我们都知道,宝玉成天在贾母面前,最受,在礼数上,他是可以例外的。但是曹雪芹就很清楚地写出来,宝玉不反封建大家庭的这种礼仪,不但不反,还主动严格要求自己,哥哥们既然跪下了,自己作为弟弟一定要跟着跪下。

举更多的例子了。我想根据这些例子说明什么?说明要把握贾宝玉的人格,贴个反封建的标签是说不通的。他最突出的人格特点,其实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加以说明。

他确实是贾雨村所论证的那样一种秉正邪二气的怪人。他对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反叛,不是体现在反家长、反封建伦常秩序上,而是体现在他对非主流的社会边缘人的兴趣和关上。

秦钟这个人物,我总觉得,他的生活原型,可能与秦可卿、秦业的原型并没多大关系。在真实的生活里,这个人或许只是一个别家的穷亲戚,一度到曹家私塾借读,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他设计成秦业的亲儿子,秦可卿名分上的弟弟。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小说里,这都是一个社会边缘人,以那个社会的正统价值标准去判断,应该说是一个无聊的人,一个荒唐的人。但是宝玉第一次接触秦钟,你看曹雪芹怎么写的?他写宝玉痴了半日,心里想,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和他结,也不枉生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千万不要把这些话草草地读过去,我以为很重要,这才是真正揭示贾宝玉人格的内心独白。在社会边缘人面前,他,一个位居社会中心地位的侯门公子,居然产生了这样的思想,这不但在那个时代是惊人的,就是挪移到今天,又有几个高官富豪的子女,面对着底层平民的子弟,能够这么想,涌动出这样的情绪来呢?这不是什么政见,但这样的思想情绪,不是比某些政见更具有正面价值吗?如果更多的人能具有这种向下看,然后自我批判,主动亲和下层的情怀,社会还怕不能趋于和谐吗?不用为这种思想行为贴标签,也很难找到一个现成的标签,曹雪芹通过贾宝玉所宣示的这种思想情愫,实在是很伟大,具有穿透时代的力量,放射出永恒的光辉。

秦钟在第十六回——我觉得是相当草率地——被曹雪芹写死了。秦钟临死前,还说了后悔以往看不起一般俗人,劝宝玉回到求功名的路上去那样的让我们败兴的话。但整体来说,秦钟在世时是个率而为的人,他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他与智能儿那股子争取恋由的勇气,是宝玉和黛玉望尘莫及的;临终前的悔语,可以理解成被社会压抑、摧残而扭曲了的心音。这个人物的名字,谐的就是“情种”的音,这个多情种子,应该是有原型的。但十六回以后,这个人似乎也就被作者,被贾宝玉,被看小说的读者,逐渐地遗忘了。但是,到第四十四回,书中出现了一个更加属于社会边缘人的柳湘莲,贾宝玉跟他的关系,也和跟蒋玉菡一样。蒋玉菡虽然被忠顺王和北静王都视为香饽饽,双方死磕,谁也不放弃,互相争夺这个人,但蒋玉菡是个戏子,实际上也是社会边缘人,王爷们是把他当做一个心的物件争夺;贾宝玉却是跟他平等往。而柳湘莲更是一个异数,更加奇怪,他会串戏,又非戏子,世家出身,却已破落,耍槍舞剑,赌博吃酒,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宝玉跟他竟又投缘。忽然,这一回写到宝玉跟柳湘莲在赖大家见了面,一见面,头一句话是什么?你记得吗?注意了吗?宝玉问柳湘莲这几日可到秦钟的坟上去了?柳湘莲就告诉他,去过,发现有点走形,还花钱给修好了。作者没有忘记秦钟,宝玉没有忘记秦钟,我们能随便就把秦钟忘了吗?作者写这些是在传递什么样的信息?我认为,我们一定要懂得,宝玉的人格构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他喜欢一些这样的社会边缘人,而这些社会边缘人也喜欢他。他觉得像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灵魂没被现实政治污染,跟这些情中人往,可谓这里有泉水,这里有真金。这些人看重他的,也正在于此,惺惺惜惺惺,边缘共乐。宝玉身在社会中心,一个侯门里面,身为贵公子,他却从心里头把自己边缘化了,这真是乖僻之至!

宝玉为蒋玉菡的事挨了父亲痛打。贾政打他,只是恨他给家里惹祸,是从政治上考虑,贾政是一个政治动物。当然贾政打宝玉也是因为贾环“手足眈眈小动唇舌”,密告他母婢未遂——那当然是夸大了事实,是贾政把宝玉往死里打的火上浇油的因素——但是贾政就是把宝玉打死了,他也还是并不懂得贾宝玉。宝玉挨打后,薛宝钗托着治疗棒疮的丸药来看望宝玉,第一回忍不住流露出无限的意,说了句“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她还是不大理解宝玉,宝玉挨打,其实跟她平日劝说宝玉读书上进什么的并无直接关系。林黛玉毕 竟最知宝玉之心,她对宝玉噎噎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她知道宝玉喜欢跟那些社会边缘人往,这时宝玉就长叹一声,说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愿意的!这句话我以为非常非常重要。

在说到贾宝玉关青春女之前,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分析他对男中的社会边缘人的特殊感情,我以为是必要的。这也是许多读者往往忽略掉的一部分内容。有些读者对这样的问题感兴趣,就是贾宝玉跟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有没有同恋关系?从同恋角度来分析贾宝玉跟这些人,特别是跟秦钟的密切关系,也不失为一种可采用的学术角度,我不反对,而且,我的阅读感受是他们之间确实有一些同恋的味道。但我主要是从社会边缘人这样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他们都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赋予禀的那一类人。曹雪芹通过对贾宝玉和这些人物的描写,提醒我们注意人类中的这一批异类,他号召我们理解、谅解、容纳甚至肯定他们的独特存在价值,这是非常高层次的思想。这种思想在二百多年前就如此鲜明地被提出来,构成了我们中华文化、中华文明当中的一个耀眼的光斑。

当然,贾宝玉给读者最深刻的印象,还是他对待青春女的那种特殊情怀,他所发表的那个宣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人!这种情怀,跟上面所分析出的他对社会边缘人的看重,是相通的。因为当时那样的封建社会,是一个男权社会,妇女整个儿是被压抑,处在男权社会边缘的。但是,贾宝玉的“女儿水为骨肉”的观念,是把那个社会里的女,又加以细致划分的。例如第五十九回,怡红院的二等丫头春燕跟莺儿说,宝玉说过那样的话,他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珠宝,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老珠子了,再老了,更变得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有的读者很皮地理解,说宝玉是嫌女人越老越没有姿色。也许有这样的因素在里头,但宝玉的这一观点的核心,是他痛恨那个男权社会的主流观念。青春女在那个时代,处在社会最边缘,她们被禁锢在深闺里,轻易不许迈出二门、大门,但也正因为如此,她们相对来说较少受到政治污染,灵魂也就如水清爽。曹雪芹在全书楔子里更是直接写出了他的观点,他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又说,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他刻画出一个贾宝玉,通过宝玉对闺阁中青春女的欣赏、呵护,来体现他这样一种情怀。

闺中女儿,青春易逝,而且到了一定年龄,父母就要包办婚姻,安排她们出嫁。一嫁了人,就难免被热衷仕途经济的丈夫同化,即使是那些丫头出身的嫁了人的仆妇,参与了贵族府第的管理,也就开始变质。在第七十七回,宝玉目睹周瑞家的往外带司棋,凶神恶煞,说如今可以动手打司棋了,宝玉恨得只瞪着她们,看已远去,才指着周瑞家的背影愤恨地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他说奇怪,其实他心里还是明白的,并不奇怪。这时书里又紧接着写,守园门的婆子听了好笑,就问他,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就想再问他,说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有意思的是,写到这里,曹雪芹并没有接着写她们究竟问的是什么,以及宝玉怎么回答,反而是用另一个更具紧张气氛的情节,将之截断了。不知道红迷朋友们琢磨过没有,婆子们是觉得还有一句宝玉说的什么话糊涂不解,想再问个明白?

其实,守园门的婆子想问的话,可以从第七十一回里得到消息。在那一回里,贾母过生日,亲戚里来了四姐儿和喜鸾,这是两个小姑,她们听见尤氏说宝玉:谁都像你,真是一心无挂碍,只知道和姊妹们玩笑,饿了吃,困了睡,再过几年,不过还是这样,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怎么回答的呢,他说,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于是大家就笑宝玉呆傻,李纨笑说,就算你是个没出息的,终老在这里,难道姊妹们都不出门的?这里“出门”就是出嫁的意思。喜鸾后来就很天真地搭话,说二哥哥,等这里 的姐姐们都出了阁,我来跟你做伴。李纨她们又笑她,说难道你将来就不出门?而上面说的那些守园的婆子想问宝玉的,应该就是这样的问题:难道闺中女儿永不出嫁?

闺中的女儿,到头来要出门,出阁,出嫁,嫁了男人,就会沾染男人浊气。怎么个浊气?官场上争权夺利,商场上争钱夺利,名利场上争名夺利。于是这些女儿就变质了,变成死珠子、鱼眼睛了。贾宝玉希望女儿们青春永驻,永不嫁人,永不被污染,永远清爽,这实际上是办不到的,但他就那么固执地追求,追求永开不败的花朵,永远新鲜芬芳的花朵。

这种追求,最后的结果肯定是破灭。但是在破灭之前,宝玉就抓紧一切机会,来欣赏、呵护青春花朵,来为她们服务、效劳,甘愿为她们牺牲,化灰、化烟也在所不惜。贾宝玉对青春女的膜拜,其实也就是曹雪芹对青春女的膜拜,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里,这实在是惊世骇俗的。就是搁到今天,放在全球视野,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来说,这种特别看重青春女生命价值的观点,也是很新颖的,对不对?

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王熙凤和李纨也都是嫁了人的,宝玉不是也跟她们很好吗?不是把她们和黛、钗、湘、迎、探、惜一视同仁吗?——她们在宝玉眼里,跟别的“嫁了汉子”的妇人相比,可能确属例外。但是,你仔细读,就会发现,他是写出了王熙凤嫁了人当了家,手中有了权力,就失去纯洁变得污浊的一面的,他赞赏她的才能,却揭露、批判了她的恃才为。李纨,有红学家认为是曹雪芹笔下一个没有缺点的人物,其实大不然,关于她的缺点问题,我将在后面揭示。

其实,贾宝玉跟黛、钗、湘等主子姊妹们那么好,即使从最世俗的角度去看,也不难解释,而他的令人纳闷之处,在第七十八回里,被贾母点出来了。记得贾母怎么说的吗?她说,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担心,每每地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情了,所以亲近她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宝玉跟丫头们好,贾母难懂,你懂不懂?

曹雪芹通过一个仙人,解释了贾宝玉的这种情怀。那仙人是谁?就是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她提出了一个概念,解释了宝玉的特殊人格心

这个概念,就是“意”。

“意”这个曹雪芹创造的语汇,因为里面有一个“”字,历来被人误读误解。现在有的人写文章,把它当成一个绝对贬义的词汇,理解成“在意识里猥亵”,甚至“在意识里跟看中的人”那样的含义,说谁“意”,就是批评谁心思不正,下流堕落。这样理解“意”,绝对歪曲了曹雪芹的原意。这个概念是曹雪芹通过警幻仙姑,在第五回快结束时,很郑重地提出来的。建议大家再细读相关的那些文字。

警幻仙姑跟贾宝玉说:“吾所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人也。”这当然把贾宝玉吓一大跳,宝玉就忙道饶,说自己因为不读书,已经被家长责备,岂敢再冒“”字,自己年纪小,不知道“”字为何物。这时警幻仙姑就给“意”下了定义,她说,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之蠢物耳;那么贾宝玉呢,她认为他不是这样的,而是脱俗的,是超越皮肤滥的,她说,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也就是仙界众仙姑们——把这种痴情,推之为意。“推之”就是推崇为,充分地肯定为,可见“意”在这里被确定为一个正面的概念,一个不是一般俗人所能具有的品质,是贾宝玉天分里、人格里,一个非常值得推崇的优点。那么,对青春女不存皮肤滥之想,没有轻薄猥亵的心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态度呢?警幻仙姑进一步说,意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确实,这两个字眼,我在这里引用,都有心理障碍,毕竟有些听我讲座,读我文章的,还是些少男少女啊,现在我却告诉大家,这两个字眼,竟然是个正面的概念,在曹雪芹笔下,它是个褒义词,我也担心会有人认为我心术不正,误人子弟,嘲谤睚眦。但是,毕竟曹雪芹就是这么个意思。你看他后面写贾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两次被王熙凤耍弄,还不死心,后来得到风月宝鉴,人家跟他说一定要反照,他非要正照,跑到镜子里去皮肤滥,最后死掉——他那个正照风月宝鉴的意识行为,曹雪芹使用了“意”的字眼吗?你去细翻翻,细查查,各种版本都查查,没有。曹雪芹的“意”不是那样的意思,你怎么能误读误引,非用这两个字来表达类似贾瑞那样的意识行为呢?

尽管“意”这两个字有一定的敏,但是要把曹雪芹塑造的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读懂读通,这个字眼是绕不过去的。

第五回最后,就在警幻仙姑提出了“意”这个概念后,她就把名兼美字可卿的妹妹介绍给了贾宝玉,使他初尝男欢女的滋味。有的年轻读者对这一笔很不理解,说这不是流氓教唆吗?我个人认为,曹雪芹安排这样一笔,是有其用意的,他通过这样的梦中经历,传 达给读者一个明确的信息,就是贾宝玉这个男子,在故事发展到那个阶段的时候,他的心都成熟了。这一笔非常重要。否则,会有人对以后他在女儿群里厮混产生另样的理解,比如贾母因为参不透他为什么跟丫头们那样好,就一度怀疑他是不是男儿身、女儿,用今天的术语来说,就是他是否是个双人?有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说,因为是私下里讨论,他很坦率,不避讳,他就说,也许是被某些绘画、戏曲、影视里头的贾宝玉造型影响,特别是不少戏剧影视,总让女演员来扮演贾宝玉,这就让他总觉得贾宝玉不像个男人,有些女里女气。或者说他也许是个中人,要么是双人,他跟那些小姐、丫头们在一起,似乎没有什么别意识。因此,说贾宝玉对待女的观念态度如何具有进步、超前,他不大赞同。他认为,可能贾宝玉自己在别认同上有偏差,所以跟青春女混在一起时,误以为大家是一回事儿。

曹雪芹可能是生怕读者误会,他还特意写了宝玉梦遗,紧跟着又写他和袭人偷试云雨情,就是要告诉读者,尽管宝玉还小,但他是个正牌男人,生理上健康,发育正常。这个前提是非常要紧的。否则,意可能要被误解为他无能,因此只能在意识里去乱。

脂砚斋在批语里把警幻仙姑提出的概念进一步简化,她说,按宝玉一生心,只不过“体贴”二字,故为“意”。也就是说,宝玉的这个人格特点,其实就是对青春女格外体贴,全身心地体贴。

小说里写宝玉对青春女的全身心体贴,例子太多,最突出的,是第四十四回中的“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和第六十二回的“呆香菱情解石榴裙”。这两段故事大家很熟悉,我不必再讲述一遍。我只是提醒大家,要注意曹雪芹除了写贾宝玉亲自为平儿拈取玉簪花棒等化妆品,剪鲜花为她簪在鬓上,又为她熨衣、洗帕等等行为,还特别写到他的心理活动,说他因自来从未在平儿前尽过心,而平儿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比不得那些俗蠢拙物,深为恨怨,没想到一场风波以后,竟能在平儿前稍尽片心,这让他心内怡然自得,歪在上,越想越欣慰。这些想法,也许还比较肤浅,下面他接着想,就想到贾琏惟知以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作养在这里是像培养花儿般那么去呵护的意思;又想到平儿并无父母兄弟,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能周全妥帖,也真不容易,想到这里,不觉洒然泪下,趁别人不注意,他索尽力落了几点痛泪。这就是宝玉的“意”,也就是脂砚斋换的那个我们更能接受的说法,“体贴”。这种情怀的具体呈现,里面哪有丝毫皮肤滥的邪意,哪有正照风月宝鉴的下流心思,这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极度尊重与关怀。尤其是,贾宝玉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不是不懂得,不是无能,可是面对平儿这样一个聪明清俊的美丽姑,他所思所想所叹所伤,却是这样一些内容,这样的人格品质,难道不是纯洁高尚的吗?

香菱换裙那段情节,你也应该特别注意曹雪芹对宝玉的心理描写。他写宝玉低头心下暗想,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了这个霸王。又想,上日平儿的事也是意外想不到的,今日更是意外之意外的事了。所谓意外,就是他平日一直存有对这两位青春女惜之心,只是没有机会充分表达出来罢了,而两个偶然的情况,竟然使他能像完成行为艺术的创作一样,使他的这种心情在两位女儿面前,有了一次充分而圆满的宣泄。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是一个具有复杂的、血肉丰满鲜活的艺术形象。书中有一回集中展现了贾宝玉人格的五个层面,而且写得那么自然流畅而又跌宕起伏,我个人对此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么,你无妨猜猜,我说的是哪一回?但愿我们不谋而合。下一讲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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