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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房 · 红楼梦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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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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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九 乾隆二十四年 己卯

曹雪芹三十六岁。秋,赴尹继善招,入两总督幕,重至宁。

赴尹幕事,见陆厚信绘雪芹小照题记。其文云:

“雪芹先生洪才河泻,逸藻云翔,尹公望山时督两,以通家之谊,罗致幕府;案牍之暇,诗酒赓和,铿锵隽永。余私忱钦慕,爰作小照,绘其风流儒稚之致,以志雪鸿之迹云尔。”(画幅叙录,详见第八章)

关于雪芹自本年秋讫明年秋,一年左右,似曾离京他往,吴世昌先生于其英文本《红楼梦探源》中曾有论及。并参看拙著《曹雪芹和苏》(载《雨花》一九六二年第八期)与《曹雪芹》第二十四章。

吴兰徵《绛蘅秋传奇》许兆桂序

乾隆庚戌秋,余至都门。詹事罗碧泉告余曰:“近有《红楼梦》,其知之乎?虽野史,殊可观也。”维时都人竞称之以为才。余视之,则所有景物,皆南人目中意中语,颇不类大都。既至金陵,乃知作者曹雪芹为故尚衣后,留住于南,心慕大都,曾与随园先生游,而生长于南,则言亦南。(下略)

按绛蘅秋,嘉庆十一年抚秋楼刊本,巾箱小帙,书不经见;此则序文旧年失于录存,重觅维艰,兹得刘世德先生手为传写,极荷盛意。而几乎同时,陈建根先生又为觅得原书。两家厚惠至深感纫。序文称:“丙寅春,俞生悼亡,亟刻其结褵吴夫人梦湘《绛蘅秋》三十阕于《零香集三生石传奇》之后。”末署“嘉庆丙寅季夏云梦许兆桂题于白下之西楼”。其入都知有《红楼梦》,在乾隆五十五年(适与周春记雁隅得《石头记》抄本《红楼梦》刊本同时)。其至金陵,确属何年,未见明叙,大略似即在作序前不甚久远,嘉庆初也。许氏所闻,得自南京一般传说,与南士至京与旗人游而得闻雪芹轶事者质非一。既言“留住”,又言“生长”,语焉未晰,义殊模棱,须分析以观。若谓“生长……留住”为一事之延续,则吾人确知雪芹自雍正六年已随父頫拿问北返,必无自诞生而后即长住南京之事。复次,序文称与袁随园游,吾人又确知袁枚弃官卜居南京小仓山之随园事在乾隆十四年,是雪芹如与袁枚曾有南京相遇之事,亦必不能在十四年以前。准此而言,可知许序所记南京人士传说雪芹“留住于南”者,为乾隆十四年以后一度留于南京。曹、袁是否游,尚待研究,(按袁枚自刻《随园诗话》,在乾隆庚戌、壬子,而许氏游京都、白门,适在庚戌以次,则许所闻于南京传说者,或与《诗话》中曾记及雪芹一事不无关系。)但袁枚与尹继善最密,此或传闻之所由来,蛛丝马迹,非尽无因之说矣。参看乾隆二十九年条下。至许氏谓“余视之,则所有景物,皆南人目中意中语,颇不类大都。”云云,此则诚当时南士之见。彼盖不知自北人视之,更皆北人目中意中语也。且雪芹笔下间有南语南俗,亦本不足异,乃其家寄寓南京数十年之必然结果,(此点本书旧版四九九页等处已论及之)。论《红楼梦》者固未可执许氏之言遂谓雪芹必在南京长大或本意在专写南京事耳。(弁山樵子《红楼梦发微》“读红楼梦法”自注“按《随园诗话》之作,已在五旬而后,雪芹当生于乾隆中叶,于随园为后辈,故能言之亲切如此。”此种揣揣测语,当皆《随园诗话》而生。袁枚实生一七一六,卒一七九七年)

是年冬,脂砚斋四评《石头记》。

庚辰本脂批标明“己卯冬”者共二十四条,此即第四次评阅之开始。至明年秋写定,是为庚辰本。每册册首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字样。此盖雪芹离家南游,嘱脂砚代为整订。

本年二月,诚亲王,正白旗满洲副都统观保(内务府籍),礼部堂官等,因为舒常妻(裕亲王女)请复格格品级,俱部严加察议。并申亲郡王之女俱照旧例指配蒙古台吉,禁止许聘京师旗人。

其谕略云:“……再定例王子之女格格中,近派者俱奏请指人,远派者许自行指给,至嫁时奏请品级。今渐至近派王等亦间有先许人而后奏闻者。从前王等之女格格,俱许给蒙古台吉,此系旧例,因蒙古等原系世为姻亲故也。况京师勳旧子弟内亦有择配王公之女者,今王等多不遵旧例,情愿择配京师旗人。更有无耻之人,夤缘王子,私行聘定,出嫁时始行奏请格格品级,甚属恶。向日并未有此,此风特起自近来数年间耳。其渐断不可长。除业经聘嫁者无庸置议外,著该衙门将见在亲王郡王之女格格中,其已许京师旗人尚未娶者,不便离婚,仍听其给与,查明指名奏闻,将某亲王某郡王罚俸一年。嗣后凡亲王郡王之格格,俱遵照旧例,候朕旨指给蒙古台吉等。其间或有因原系姻亲熟识蒙古等,情愿自行许给,尚属可行,伊等可自行定议奏闻。其不行奏闻而私行许聘京师旗人者,著永远禁止。”

曹瑛由副都统迁工部侍郎。

按此曹瑛,即曹勋、曹福昌之先人,曾与曹寅讹为一人者。

三月,命大学士蒋溥向张照子应田家查取照笔札。

按张照为乾隆臣,至是谓其诗辞意怨望,文字狂诞,斥为“丧心之人”。其谕有云:“……迨至再跻显秩,叠受殊恩,苟有人心,则从前骯髒激厉之词,亦当猛省铲削,而必将此刊刻流传,其居心又可问耶!”

四月,禁盐政织造贡物巧。

其词云:“夏节贡物,以备赏赉之需,虽行之已久,但迩来絺绣太求巧,既害女红,长此焉穷,非朕敦尚朴素之意也。甚至华藻被于葛褥,天中五日以外,无所用之,迎凉适清,亦不宜于憩息也。其禁之。”

五月,因旱求言。

其词有云:“京师去岁腊雪未能溥遍,而自春徂夏,雨泽愆期。虽屡次设坛祈祷,或雷雨一过,或小雨廉纤,入土不过一二寸,总未得邀霑霈。今芒种已逾,将届夏至,二麦既多失望,秋田尚有未耕,……”

七月,以八旗大臣子弟应试事将僧保住等革职,伍龄安等部严议。

谕略云:“上年降旨,令八旗三品以上大臣有子弟应试者,自行奏明,方准入闱。……乃今年乡试届期,伊等既不遵旨自奏,礼部又为含糊具请。似此巧为尝试,将使故智益萌,……所有礼部单开不循例自奏、遽任子弟册送考试之尹继善等,著将该部及该旗曾否钞录前奉谕旨……之处……明白回奏。……至僧保住、福延乃系内务府人员,进身岂患无阶,而亦令子弟骛名科举,……著将僧保住、福延革职,并将伊子弟革去生监,在内务府库使笔帖式上效力行走,不准给俸,俟五年无过,该管官奏明另请挑差。其蒙混奏请之礼部堂官伍龄安等,著部严察议处。”

十月,禁烧锅躧麴。

十二月,封皇六子永瑢为贝勒,出嗣慎郡王。

按疑《红楼梦》中所写北静郡王水溶,即从永瑢字形变化而借指其所嗣之慎郡王允禧,允禧卒諡靖。

因御史罗典请定市肆米价,史茂请禁花档小唱,以皆不可行,有所宣谕。

其谕后者云:“至史茂欲禁止小唱而张皇其说,以为色飞苗,关系风俗人心云云,言之尤为太过。此等不过俳优贱技、逐末营生之一类,……然京师地当辇毂,理大物博,为五方归极之区,若纷纷跴缉,徒使胥吏乘机多事,……又查禁不已,必致改业,今日花档,明日弹词说书,以至手技口技,何所不至,亦不能随踪蹑迹,尽举而绳之以法。……”按小曲说书等风俗,皆见之于《红楼梦》,乾隆时盛行,诗家亦每咏及之。

一七六〇 乾隆二十五年 庚辰

曹雪芹三十七岁。秋,脂砚斋写定四评《石头记》。敦敏有诗见怀。旋弃南幕归京,重后与敦敏遇于养石轩,敦敏有诗志感。尝画石,敦敏亦有题句。

庚辰本自第五册起册首有“庚辰秋月定本”等标记。

敦敏《懋斋诗钞》

闭门闷坐感怀

短檠独对酒频倾,积闷连宵百感生。近砌吟蛩侵夜语,隔邻崩雨堕垣声。故一别经年阔,往事重提如梦惊!忆昨西风秋力健,看人鹏翮快云程。

敦敏《懋斋诗钞》

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馀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按明君琳疑系傅恒之侄,参看第二章。隔院大谈,至比之落帽参军,可与敦诚“高谈雄辩虱手扪”句对看。“呼酒话旧事”,所话者何?即“秦淮旧梦”是;“秦淮旧梦”者何?谓雪芹重游“老家”所在地南京,此正自南北返时之语意。可证曹家旧事,时亦为雪芹朋辈同所叹述。

同书

题芹圃画石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餘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

按此诗谓傲骨嶙峋,其人可见。

以上三诗,作于本年,由集中年份推之,粲若列眉。合看三诗,有一义至显至要:此次雪芹应邀南游,在朋辈殊出意外,至有秋风力健、鹏翮云程之羡。但尤出意外者,更在雪芹于如此美差快游,竟年许即弃如敝屣,翩然告归。此“惊喜意外”之实情也。再读题画诗,傲骨称奇,支离块垒,可知雪芹之拂袖归来,亦为不肯伏事权贵、难与纷纷俗士同流;其中定有重要情事,惜乎敦氏不肯亦不敢记述,只能以微徽叹咏见意耳。

本年二月,增童生岁科试五言排律诗。

三月,和嘉公主下嫁额驸福隆安。

幸皇八子永璇第。

按此非无故而往,为察其不肖行迹也。疑此等与乾隆得知《红楼梦》小说之事有关。

七月,严生童冒籍例。

八月,南巡应办差务暂停,改期于壬午春。

一七六一 乾隆二十六年 辛巳

曹雪芹三十八岁。敦敏、敦诚来访,留饮,敏、诚各有赠诗。冬,敦敏再见访,不值,敦敏有诗纪事。

敦诚《四松堂集》卷上叶十五

赠曹芹圃即雪芹〔前三首《忆松亭》题下注“辛巳”〕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按第二句,用颜真卿帖中语。一结用闵仲叔贫居日买猪肝一斤之故事,今则并慷慨好义之“安邑令”亦无有,唯有对岭餐霞,雪芹之贫况可见。

敦敏《懋斋诗钞》

赠芹圃〔《熙朝雅颂集》首集卷廿六叶五作《赠曹雪芹》〕

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酕醄白眼斜。

按此诗与上敦诚诗合看,可注意者有三:一,题同体同;二,韵同;三,内容同,互为注解。乃同时所作无疑。看其皆说“门巷”,义云“留客醉”,可知是敦诚等兄弟二人同访雪芹于其家,同饮留赠之作。特二人皆未明著于题中耳。曰“愁今雨”,曰“悲遇合”,当中不知有多少曲折情事,故下文方谓“新愁旧恨”,皆不可以熟烂语读之。友人杨霁云先生尝见语:所云遇合,当包有丧偶续弦一类情事在。至“秦淮风月忆繁华”“废馆颓楼梦旧家”等语,正因雪芹南游归来,其在南京闻见种种,多足引起对于曹寅时代往事之追怀以及身世经历而感慨系之。如不了解雪芹曾游幕南京一事,而误敦氏诗句纯指雪芹幼年曾在南京而言,则去原意远矣。

同书

访曹雪芹不值

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寒欲落。

其时,复有张宜泉,过从唱和。

张宜泉《春柳堂诗稿》叶四十六以次

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

君诗曾未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碑暗定知含雨色,墙隤可见补云。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

为过友家陪饮诸宗室,阻雪城西,借宿恩三张秀书馆作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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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移筵地别寻,留连非只为知音。朝游北海朋盈座,暮宿南州玉满林。风起难停帘际响,云寒不散砌前。酕醄尽醉残樽酒,独倚松窗调素琴。

题芹溪居士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

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羹调未羡青莲,苑召难忘立本羞。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

按《诗稿》系分体而编,然右三首相次,中间一篇又适为陪宗室饮而阻雪城西,盖友即雪芹,宗室即敦敏等。不尔,宜泉为一贫馆师,安得有许多友人皆与宗室来往乎。“立本”,谓唐画家阎立本,刊本作“本立”,误倒。末句,用宋魏野被征不出之事,亦可注意。当时皇室王家,往往招琴师画客以为“清客相公”,殆有人以画艺荐雪芹,而雪芹拒不往焉。此亦其傲骨之一端也。其谓“字梦阮”,则误说耳,梦阮为雪芹偶拈之别署,断非“表德”之字。参看拙著《曹雪芹》卷末“附注”。

同书叶二十以次

春夜止友人宿即席分赋

高斋欣友过,留赏夜清华。破灶添寒火,春灯剪细花。裁诗分笔砚,对酒捡鱼虾。未肯安眠早,长空月影斜。

晴溪访友

欲寻高士去,一径隔溪幽。岸阔浮鸥水,沙平落雁秋。携琴情得得,载酒兴悠悠。不便张皇过,轻移访戴舟。

怀曹芹溪

以历三秋阔,同君一别时。怀人空有梦,见面尚无期。扫径张筵久,封书畀雁迟。何当常聚会,促膝话新诗。

按准《诗稿》以类相次之例,疑右三诗亦属雪芹。盖通观宜泉集,亦别无高士诗朋能如诗句所写者。又其《散馆后晚窗客过未遇戏题有寄》末云:“底事致君清兴减,海棠空好不留诗?”《僧寺访友》云:“云深居寺尘经少,人跻高踪访独难。”不知与雪芹亦有关否?

附按,张宜泉有《九日戏寄郑恒斋被人约饮天香楼》一诗,说者遂谓此与《红楼梦》有关。非也。此天香楼,酒楼名,在什刹海边,当时酒人以其地盛多往焉。张惠言《茗柯词》有《摸鱼儿》,题曰“过天香楼忆同崔格卿旧游感而赋此”,词有云:“问花无语,但倚尽危阑,斜漠漠,独自下楼去。”得硕亭《草珠一串》“名胜”门倒第二首云“地安门外赏荷时,数里红莲映碧池。好是天香楼上坐,酒阑人醉雨丝丝。”原注云:“酒楼。在莲池北岸。”当时南至皇城,西至德胜门,一望数里皆莲花。张宜泉所指即此,与《红楼梦》毫无干涉。又周寿昌《思益堂日札》又记有西天香楼,皆酒肆也。

《春柳堂诗稿》,中多令人骇愕之触忌语,亦当时文字狱之漏网者。即“闲兴”之作中亦时有“往事既成秦鹿失,浮名应付楚弓遗”等可异之句。其人身世与诗作,略参拙著《曹雪芹》第二十三章。凡此,影印此集及撰文介绍者,皆视而不见,亦可异耳。

本年正月,紫光阁落成,赐大学士公傅恒以下画像诸功臣等宴。

四月,阅健锐营兵。

九月,西学政谢溶生因泰和县逆犯李雍和“潜递逆词,狂悖不法”一案销去加级并降级调用。

宝瑔奏原任刑部主事余腾蛟诗辞狂悖请旨即行正法。谕云:“若摭拾诗句,吹求疵,置之重辟,不独无以服其心,即凡为诗者,势必至不敢措一语矣。”余腾蛟另以居乡恃符争田等本罪研审定拟。

十一月,沈德潜以进所选《国朝诗别裁集》获谴。

其谕云:“沈德潜来京进所选《国朝诗别裁集》,求为题辞,披阅卷首,即冠以钱谦益。伊在前明曾任大僚,复仕国朝,人品尚何足论。即以诗言,任其还之明末可耳,何得引为开代诗人之首?又如慎郡王,以亲藩贵介,乃直书其名,至为非体。更有钱名世,在雍正年间,获罪名教,亦行入选。甚至所选诗人中其名两字俱与朕名同音者,虽另易他字,岂臣子之谊所安?且其间小传评注,俱多纰缪。沈德潜身既老愦,而其子弟及依草附木之人,怂恿为此,断不可为学诗者训。朕顾可轻弁一辞乎?已命内廷翰林,逐一检删,为之别白正定矣。至朕自来加恩于沈德潜者,特因其暮年晚遇,人亦谨愿无他,是以令其在家食俸,加晋头衔,以示优恤。然庄有恭前任苏抚时,曾奏及伊子不知安分,时为规戒,俾不至多事,累及伊父。此正庄有恭存心公正,所以保全沈德潜者不少。现诗选刻已数年,陈宏谋则近属同城,尹继善虽驻宁,亦断无不行送阅者。使能留心,如庄有恭据理规正,不但此事早知检点,即其子弟等群知约束,安静居乡,其所裨于沈德潜者岂浅鲜耶。陈宏谋无足论;而尹继善佯为不知之锢,虽朕屡经谆谕,尚执而不化耳。著将此传谕尹继善、陈宏谋,令其知所省改。”

按沈德潜不久前在籍接驾,尚誉之为“蓬瀛人瑞”,至是遂因选诗得此谴辱。其别裁集今通名《清诗别裁》,余所见悉为已经“正定”之本,尝见其中所选曹寅赠洪昉思七律,文字大有歧异,迥非楝亭原本矣,其他可知。其未遭删改之原刊本,不详尚有存否。

一七六二 乾隆二十七年 壬午

曹雪片三十九岁。脂砚斋五评《石头记》。

庚辰本内脂批著明“壬午”者四十二条,量最多,此即己卯四阅后之评,雪芹在时最后次批也。

三月,绘小照(?)。

陶心如先生于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午见访于北京东四牌楼七条同借寓,谈次偶及《红楼梦》,乃语余云:“民国二十二年春,在上海蒋君家目击壁上悬一条幅,画心长约二尺馀,所绘乃曹雪芹行乐图。画面结构情形尚历历在目中,如下图(图不附,大致为右下角一石,右侧一木,石后一案,雪芹倚案微侧面坐),画心外,上方有李葆恂氏题字,全文已不复记忆,但其中有曰:曾在匋斋〔按端方号〕案头见《红楼梦》原稿本八册,今不知何往云云;当时亦未措意。及二十三年间见徐藏本《石头记》八册〔按即庚辰本〕,因复忆及雪芹小照,始向往之。至二十四年夏四月夏至沪,乃向蒋索看此画,而蒋愕然,谓从来并未收藏此画,君何由见之?余因明明见此画在其壁间,今本主云无,事极可怪,因自忖或本系在他处所见,误忆为蒋壁耶?反复寻绎,不可解,亦不能去怀,见人辄时时道此异事不去口。忽有李君者,闻此而诧异曰:此图实藏我家,但本系一手卷,并非条幅,且此轴向未持出门外,君又何以能于蒋壁见之?余闻之益骇然,盖假饶蒋家系余误记,尚有可说,但余从未到过李家,又何从而见其藏画?诚为最奇最怪之事!次日急去李家看图,果为一手卷,画面结构与前见之直幅相同,如下图(图不附)。左上方题云:‘壬午三月……’幅后有二同时人之题句,其详皆不能复忆。再后则有叶恭绰大段跋语,乃一本索隐派之旧说,无价值可言。此卷中题志,若再回沪,尚能抄来。“余聆此一席话,实亦叹为闻所未闻。使陶先生不光于蒋壁见直幅,则无由语此事于李,亦即无由见横幅,雪芹小照,一帧已为可罕,而连见其二,且画面相同;既见横幅之后,立幅究有无?究何在?事之奇而饶兴趣者,实无出此段谈话之右。陶先生云:“画中雪芹圆脸,胖胖的,光头,有小须,眉梢微垂。著淡花青袍子,鞋式亦可忆,如图(不附)。”按据脂批,雪芹面如“秋月”,乃圆扁而青白色,本年当三十九岁,有小须,皆合。二同时人之题句,其敦敏、敦诚耶?此诚艺苑秘谈,亟为记其实如上。

按右(此应为“上”)一则为本书旧版所有,今存而不删。本书初印之后,即有人据此线索,亲赴沪地访求。旋有照片传出,即所谓幽篁图者是。印制《红楼梦》及研著者,往往取以为装帧插画,盛行一时。其后适撰一文,谓此所画非曹雪芹,乃一别号“雪片”之某翰林公,于信此画为曹雪芹者,颇致讥嘲,且指名谓余为陶心如后之第二个受骗者,第一个撰文发表者,云云。再后,吴世昌、朱南铣两先生皆尝有文考论,不以说为然。余意据所及忆者,题画者已达十人,传闻又言除一人所题上款为“雪琴”外,馀皆题“雪芹”,未知信否?乾隆时实无别号“雪芹”之翰林公。且李葆恂、陶心如诸家,皆专文物,陶先生本人且极绘事,若画为假冒或赝鼎,何以能搪李、陶之眼而津津道之?此不可解。迨后余考所传绘者王冈,其父王睿章,号雪岑老人,始疑此画或王睿章之行乐图而讹为雪芹者。然未见原件,总难臆断。姑叙大略,以备掌故,而资续考。参看第八章。

深秋,入城,与敦诚遇于槐园,同饮欢甚,作长歌为谢,敦诚亦赋诗纪事。

《四松堂集》卷上叶十五

佩刀质酒歌

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甚欢,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又闻阮遥集,直卸金貂作鲸吸。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间更无黄金璫。秋气酿寒风雨恶,满园榆柳飞苍黄。主人未出童子睡,斝乾瓮涩何可当。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枯肠。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磨秋霜。且酤满眼作软饱,谁暇齐鬲分低昂。元忠两褥何妨质,孙济缊袍须先偿。我今此刀空作佩,岂是吕虔遗王祥。欲耕不能买健犊,杀贼何能临边疆。未若一斗复一斗,令此肝胆生角芒。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寒光。我有古剑尚在匣,一条秋水苍波凉。君才抑塞倘欲拔,不妨斫地歌“王郎”。

按《雪桥诗话正集》卷六叶五十六云:敦敏“有槐园,在太平湖侧。”又续集卷六叶二十四亦云:“子明〔按系敦敏字〕别墅曰槐园,在太平湖侧。”太平湖在北京内城极西南角,多柳。此当是雪芹先访敦敏,宿于槐园,而敦诚适清晨亦至也。雪芹作长歌为谢,《闻笛集》既不可见,无从揣拟,祗劳想像。此诗下第二首《南村清明》题下注云:“癸未。”知作于本年。适朱笔校云:“辛巳。”按《忆松亭》一诗下注“辛巳”,乃秋日忆旧景作。下隔十诗至《住慧云寺》,诗中已云:“落泉绕寺急春流。”次《黑龙潭》诗亦云:“春霖淅沥遍九洲。”是已为壬午诗。下又经春而秋,始至本篇,为壬午年作无疑,辛巳之说谬甚。

本年三月,南巡至杭州,阅海宁海塘。

戒谕督抚等行宫名胜毋庸增葺。

略云:“其各处旧有行宫,清跸所驻,为期不过数日,但须扫除洁净,以供憩宿足矣,因无取乎丽饰观也。而名山胜迹,尤以存其旧桂,为得自然之趣。……乃今自度淮而南,凡所经过,悉多重加修整,意存竞胜,即如浙之龙井,山水自佳,又何必更兴土木。……”按此皆具文而已,实际奢过康熙时不止十倍矣。其在宁又谕云:“朕车驾所经,……其綵亭镫棚,一切饰观之具,屡经降旨饬禁,今、浙两省,涂巷尚有踵事因仍者,此在苏、扬盐布商人等,出其徐貲,偶一点缀,本地工匠贫民,得资力作以霑微润,所谓分有馀以补不足,其事尚属可行。若地方官专欲仿而效之,以为增华角胜,则甚非奉职之道。……”又云:“凡地方豫备一切饰具,殊觉繁俗”,亦足以想见矣。

闰五月,平郡王庆恒因署理镶蓝旗蒙古事务隐匿西宁等冒借宗人府滋生银两,降二等为贝子,仍罚贝子俸十年。查抄纳延泰家产,革其子惠龄主事职。

十二月,以董邦达为工部尚书。

按本书旧版尝引《章实斋先生遗稿》、陆长春《香饮楼宾谈》等书,记董邦达早年贫困时娶满洲大家婢等事,绝类《红楼梦》中所写之贾雨村,后又见《异闻奇见记》一书,亦记此事而更加详,其所娶之婢女为邴姓。因知当时人多闻其事状,雪芹小说,或有所取资,亦未可知。

一七六三 乾隆二十八年 癸未

曹雪芹四十岁。上巳前,敦敏以敦诚于三月初一日三十整寿,预以诗简见邀。贫病事牵,竟未能赴。

敦敏《憋斋诗钞》

小诗代简寄曹雪芹

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媿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

按此诗前三首题下注:“癸未。”同年十月二十月一诗自注:“先慈自丁丑见弃,迄今七载。”故知此诗为本年所作无疑。是诗稍后即有因敦诚寿日家宴之作,历举座客,而无雪芹,是终未能至,必有故矣。

先数月,子以痘殇,因感伤成疾,至除夕卒,年四十岁。

甲戌本卷一正文之始有眉批云:“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年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付,即副字〕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月〕泪笔。”中云壬午除夕芹逝,果尔,今春焉能又有敦敏相招之诗?且敦敏兄弟二人挽诗俱在明岁开年,足证雪芹实卒子本年。除夕大节,必无疑记之理,故应可信。若“甲午八月”之沿亦无抄误,则此批乃乾隆三十九年所加,去今已十二年,或不免误记一年耳。据敦诚挽诗“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则雪芹之逝,可能为除夕得酒剧饮而猝亡。因子病成疾之事,见明年敦诚诗注。

错书纪年、甲子之例,书传碑版中多如牛,即本书所引有限材料中,已不止一二见。唯特殊节日,印象最深,况以他日误为除夕,断非常理能有,其为可信甚明。不必执定承认“除夕”即非承认“壬午”不可也。复次,编年诗例于当年首章注明干支,无每首诗下,一一备注之理,或谓敦敏本章诗下未注“癸未”,即不足证其必为癸未作,岂通论耶?况同年诗注又有“丁丑……迄今七载”等证乎。

明年敦诚挽诗,有“哀旌一片阿谁铭”“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皆当时送葬语甚明。或误解其末句“上旧坰”,遂谓“坟”既曰“旧”,其卒非癸未除夕,乃壬午除夕。不知此特诗人预拟,他时再过,重来凭吊,墓已宿草,衹益增悲耳,所谓推进一层说,诗家常法也。复次,挽诗乃甲申开岁第一首诗,而第三句下原注云:“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所谓“前数月”,自是从作诗日计起,则此指癸未年内事亦甚明,否则岂非伊子殇于后,而亡父“感伤成疾”乎?凡此皆不可通,而雪芹之卒于癸未除夕,并无疑义。又或谓雪芹为壬午除夕卒,隔年始葬,故挽诗遂在甲申。不知满俗不许隔年葬,如康熙帝为一后妃,卒于腊月下旬,欲隔年正月葬,王大臣皆执不可,谓满洲旧制无此俗,康熙申解,至再至三,几类“请求”,诸臣始勉从;而谓一贫病之雪芹,于荒郊中停棺周岁,再过除夕而营圹,何所容此情理耶?至论者又谓《懋斋诗钞》编年“错乱”,则词繁义曲,皆无所当,稍一陈辩,便如聚讼,读者厌之,兹亦从略焉。(中华书局出版之《中外历史年表》一书,于一七六四年癸未书《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卒。可备参看)

是岁,北京痘疹酿为巨灾,城厢幼儿,殇者万计。乾隆著名诗人、剧作家蒋士铨《忠雅堂诗集》卷十一“癸未下”有《痘殇叹》篇,中云:“三四月十月间,九门出儿万七千,郊关痘殇莫计数,十家襁褓一二全!”敦诚一门,亡者数口,敦诚有《哭芸儿文》,《哭妹侄侄女文》,敦敏有《哭小女四首》,正为癸未九月之作,若符契之合。张宜泉亦有《哭子女并丧》诗,二女一子,仅获存一,疑亦本年作。故知雪芹子殇,即缘痘祸,其时间殆亦在秋日,盖至十月,其势已稍止矣。

雪芹于殇于痘,余早如此揣测,唯无确据。后闻曾次亮先生亦有此疑,然亦无具体论证。及读蒋士铨《痘殇叹》,适在癸未年,益信绝非巧合。其自春夏之以讫秋末冬初,持与“前数月,伊子殇”对看,尤为对榫,满人最畏痘,不啻洪水猛兽,当时亦无善法防治,今之人殆难想象,此区区“小事”竟能夺去伟大作家曹雪芹父子生命。

本年二月,以直属地方两年秋霖过多,流民四出佣趁,京师五城加厂、平粜、给赈。旋拨库银八十万两于直隶备赈,命兆惠驰往天津查勘疏濬水道事宜。

五月,果亲王弘曕以年幼素不安分,向人请托,军机大臣审讯,并革王府长史索柱职,一并审定罪。以永兴为长史,著与王谙达尽心办理府事,如不纳其言,永兴即行参奏。

寻将弘曕种种劣迹宣谕中外。

其重要者如令护卫引买卖人等赴两淮盐政高恒家托带人参往扬州牟利,各处织造、关差派办绣缎什器,以门下私人请托阿里衮挑为官员。因谕云“我皇考御极之初,阿其那、塞思黑等狂悖不法,并经苦心整顿,……因皇祖……圣寿崇高,诸王等各为Yan仆所播弄,分立门户,肆威渔利,入者主而出者,彼此相倾轧,无所不至。……(中叙因待其母谦妃事而愤激谩诋托讽等事)然弘曕既如此恣肆失检,朕若不加儆诫,将使康熙末年之劣,自今复萌,朕甚惧焉。……”末谓本应革爵圈禁,从宽赏给贝勒,永远停俸,以观后效;所兼摄都统及内廷行走、管理造办处、圆明园各职掌概行解退。

六月,因查究弘曕妄托织造、税务监督购买蟒袍、朝衣、优伶等项一事晓谕诸王。

阿桂以军营出力,将其一族由正蓝旗抬入上三旗。

十二月,两总督尹继善等合辞请于乾隆乙酉年再举南巡之典,照所请于乙酉之春举行。

宁郡王弘晈因病朝期不到,停其食俸。本年朝期不到二十五次之德瑾革去辅国公。弘晈者,乾隆四年逆案中人,怡亲王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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