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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房 · 红楼梦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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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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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〇 雍正八年 庚戌

曹雪芹七岁。

本年正月,谕内阁,晓谕八旗及各地驻防兵勿信左道妖言。

其词略云:“从来左道妖言,如谶纬图记機祥祸福之属,皆足以惑世诬民,为人心风俗之大患。……观满洲汉军人等,亦每易为此邪说所惑,如延信之听信道姑王氏,年羹尧之听信邹鲁与净一道人,允禵之听信星士张恺,皆借怪异荒唐之说以助其妄乱悖逆之心。又如伊礼布为宁将军时,信一风鉴,令伊子易衣潜往相面,从此宁之弁兵等皆惊为灵验,其门如市,今此人已牵连入于大逆案中矣。可知僧道医卜星相之类,往往为宄之所潜藏,不可不慎也。昨总督范时绎又于南人家查出违禁图谶之书。是草野之间,妖言惑众之风未尝止息。……”

按僧道之流,往往大有关系;《红楼梦》开卷即出“一僧一道”,在今日视之,为无意义,在当时统治主眼中,此皆“乱阶”人物也。阅《红楼梦》者宜稍明彼时史事,其故在此。

二月,谕内阁,定豁免积欠钱粮例。

略谓“从来察吏之道,莫先于奖廉惩贪”,自康熙时“恃有宽大之恩,心无畏惧,将侵蚀贪墨视为固然,数十年来日积月累,亏空婪赃之案不可胜数”,故加惩治。今吏治稍清,“欲大沛恩膏,酌免远年承追之项,将各直省官员名下应追赃银及侵欺那移流抵分赔代赔银两,凡事在雍正三年以前已经发觉者,该部查明情由具奏,朕酌其情罪,降旨免追。其自雍正四年正月以后犯罪之案,乃屡经训谕而不悛改者,不准宽免。……”

三月,谕内阁,外任各官因公诖误例应降革者,才具稍有可用,必再试以职任,片善寸长,亦不轻弃,今在京部院司官及旗员因公诖误者,所当一体加恩,予以赎过自新之路。嗣后诖误降革而无钱粮不清及治罪之察者,准照外官例由该管堂官该旗大臣出具考语奏闻带领引见。寻又定除永停俸禄者外,一应革降、留任、罚俸、停升之案悉行宽免,准其开复。

按《红楼梦》写贾雨村、张如圭等一案参革之员皆得起复,亦此类也。

解范时绎两总督任,调史贻直署理。

五月,怡亲王允祥病故。优褒无以复加。

苏巡抚尹继善请将苏州府常熟、昭文丐户除籍列为编氓,从之。

诚亲王允祉以附阿其那等、狂悖不敬、怡王丧中“有庆幸之意”等等罪名,议正法,子孙或斩或编入佐领更名披甲当差,家产内务府,得旨:允祉革退王爵拘禁,子弘晟拘禁。其所属人等另处。

封允禧为贝勒,允裪为郡王,弘皙为亲王,弘景为贝子。以皆知“感恩”也。

六月,白家疃村立怡王祠,赏地免租。

谕大学士等云:“从前怡亲王常在朕前奏称白家疃一带居民,忠厚善良,深知感激朝廷教养之恩。今王薨逝,而彼地居民人等感念王之恩德,愿自备资本,建立祠宇,岁时致祭。舆情恳切,足征王之遗在人,而民风醇厚,亦自此可见。朕欲将白家疃数村地丁钱粮永远蠲免,以为将来祭祀香火之资,并使良民永沾恩泽。尔等确议具奏。”寻议:白家疃等十村庄,具呈建祠之乡民,共三百馀户,内有田土者甚少。查得此地附近有入官田土三十馀顷,需人耕种,不若将此数村人口酌量多寡,派拨地亩,令其世世管业,每年除办祭物外,俾得均沾馀润,所有应纳钱粮,永远蠲免,庶于乡民俱有裨益。从之。按白家疃在京西北郊,允祥别墅所在地也。今观此,盖已无异一种特殊官庄官屯矣。今“贤王祠”遗址已改为学校。

准允祥已故子弘暾之指配妻(未婚娶)富察氏为允祥服孝,令进王府,命王妃收以为媳,弘暾事照贝勒礼仪,以亲侄一人袭贝勒,令富察氏抚养,“俾其无子而有子,以彰节女之厚报焉。”

隋赫德以奏日食事被切责。

其谕内阁云:“宁织造郎中隋赫德具折奏称本年六月初一日日食之期,宁地方先期雨,至午后则天色晴明,万物共见,日光无亏,地方咸以为瑞,特行奏贺等语。朕彼时即批谕切责隋赫德:此并非尔职掌应奏之事,且以识见庸鄙之人,而轻言天象,尤属诞妄。……”按观此谕,隋赫德之已就衰矣。雍正时,臣僚奉谀,奏报河清、庆云见、瑞芝生、产麟、仪凤,不一而足,雍正皆佯示不受。

七月,谕都察院,驳所议“设立巡检,原以助兵马司耳目之所不及,该铺内一应盗、逃以及黄铜、赌博、宰牛、斗殴、打降、酗酒等项,应令该巡检协力稽查,不得专擅以侵司坊官之职守……”一节,寻议:五城关外巡检于该管地方遇有上述等事,将人犯立即拘拏,报明司坊官,详解该城御史发落,不得擅自审理。从之。

将京畿各府有庄屯之地方,以旗人事务繁多,划三百里内外为一路,分为八路,设官八员,分司办理。

八月,以宁郡王弘晈之长子永喜为弘暾嗣,袭贝勒,令福晋富察氏抚养。

九月,治白云观道士贾士芳。以其妖妄悖逆也。寻定本犯及十六岁以上亲属男子皆立斩,十五岁以下及妻女给功臣家为,暂著地方官看守。

十月,整顿汉军佐领,增添兵额。

其法内有下五旗贝勒以下之汉军佐领皆撒归旗下公中佐领当差。又命“内务府人丁甚众,于充役当差之外,其闲散人丁亦可拨入八旗披甲。”旋查出内务府人过继、养子等项人丁约二千馀名,亦拨入各旗汉军壮丁不齐之佐领下一体挑选披甲当差。按以闲馀散丁补充兵额,而视内务府汉姓人为“汉军”同类,亦自此滥觞。

十一月,谕内阁,汉军功臣后裔之不肖者,举范时绎、尚崇廙、李永陞为例。本应重治,特为释放,以“洗涤肺肠”。崇廙,尚可喜之孙,尚之隆(康熙内大臣)之子也。

一七三一 雍正九年 辛亥

曹雪芹八岁。

七月,召傅鼐赴北路军营效力;十二月,给原授职衔,军营参赞大臣,未行,还入宫侍起居。

傅鼐事参看第二章。

本年三月,命拣选八旗家人二千,以副将军统之,赴西路军营备用。

六月,因满都护病故,无子,命议选承袭人。

按满都护,恭亲王常宁之子,“下愚不移,转入于阿其那、塞思黑、苏努、保泰等之邪”,其馀子孙皆“庸劣”,故令另选。后以斐封贝勒承袭,并给还佐领。

七月,各地请建怡亲王祠。

按允祥为雍正之异母弟,雍正特优待之以示“悌”于弟兄,即准畿辅、奉天、浙三处建祠。

八月,署两总督尹继善奏事。

十月,晋封贝子弘春为贝勒。

十一月,命八旗汉军勋旧大臣尚、耿、石、李、佟、祖、蔡、王诸家子弟年十五以上二十岁以内拣选引见。

十二月,吕留良所著《四书讲义》、《语录》等逐条摘驳,刊布学宫。

附按,乾隆即位后曾有论及雍正一朝政策之谕,中云:“我皇考即位之初,承圣祖仁皇帝深仁厚泽垂六十馀年之久,休养生息,物炽而丰,厥后遂有法纲渐弛、风俗渐玩之势。皇考加意振饬,使纲纪整肃,弊革风清。凡此因势利导之方,正所以成继志述事之善也。又岂得谓翻圣祖之案乎?皇考初政峻厉,至雍正九年十年以来,人心已知法度,吏治已渐澄清,未始不敦崇宽简,相安乐易,见臣工或有奉行不善,失于苛刻者,每多救其流弊,宽免体恤之恩,时时下逮。是即十三载之中而剂酌盈虚,调适竟絿,前后已非一辙矣。”故雍正之所为,以本年而后为略有不同。然此亦并非雍正忽生“善心”,改行“惠政”,盖至于此,其政敌之较有力者,皆已诛锄略尽,于雍正而言,不独其心告安,即大肆芟夷之兴亦稍尽矣。至于宝亲王弘历,亦自此际逐步预参政计,故前后之际,微现区分。而曹家命运,无不与此息息相关也。赵执信独于雍正十年始敢作悼念李煦诗,其故亦正在此。参看《永宪录》卷四记云:“八年秋,因怡亲王薨,降旨矜恤允禵,欲加委任;相传令大学士马尔赛谕以圣意,回奏有‘杀马尔赛,乃任事’语。上置之,赐居圆明园旁关帝庙。十三年,上不豫,特旨召见,先示勉励之训,后申寄托之意。坚以病辞。今上即位,封其子为亲王。阿、塞后人,亦赐爵赏焉。”此即雍正自允祥故后,已思收拾之明证,而其间皆有弘历之力也。

一七三二 雍正十年 壬子

曹雪芹九岁。

福彭任镶蓝旗满洲都绕;闰五月,改宗人府右宗正。

本年二月,侍郎彭维新、巡抚尹继善等奏报清查康熙五十一年以后南钱粮积欠已竣,计一千一十一万六千三百两零,内实在民欠五百三十九万两零,侵蚀包揽者四百七十二万六千馀两。命侵蚀包揽之项分十年带征,实在民欠分二十年带征。

谕内阁定悬挂祀牌之制。

其词云:“国家典礼,首重祭祀,每当斋戒日期,必检束身心,竭诚致敬不稍放逸,始可以严昭事而格神明。朕每遇斋戒之日,至诚至敬,不但殿廷供设铜人,即坐卧之次,亦书斋戒牌,存心儆惕,须臾弗忘。至内外大小官员,虽设斋牌于官署,但恐言动起居之际,稍有亵慢,即非致斋严肃之义。查明代祀典,凡陪祀及执事之人,有悬祀牌之例。今酌定斋牌之式,令陪祀人员佩著心胸之间,使触目儆心,格恭罔懈,并得彼此观瞻,益加省惕。其于明禋大典,愈昭虔洁。著传谕各部院及八旗并直省文武官员,一体遵行。”按此清代皇帝率领官僚所表演之把戏也。《红楼梦》写黛玉初入贾府,不得见其舅贾政,理由即“今日斋戒去了”,谓此。

四月,为圆明园八旗兵丁及内府三旗人员之子弟设立学舍。

谕果亲王等:“近见圆明园兵丁气象,较前甚优。圆明园之八旗及内府三旗,著赏给教人员,令伊等子弟学汉书。其一切事宜,著定议具奏。”寻议:设立学舍当视营房之远近。镶黄、正黄、正白、镶白四旗营房相近,请设学舍一所,教二名。正红、镶红二旗营房相近,设学舍一所,教一名。正蓝、镶蓝二旗营房隔远,内务府三旗原同一营,设学舍三所,教三名。其教人员,在八旗及内府生员内选取,给与钱粮季米,四年一换。训诲优者咨行吏部,即以笔帖式用。劣者革退,另行选补。从之。

五月谕八旗都统等:八旗借支公库及广善库,历年拖欠尚四十馀万两,豁免子孙代先世还欠扣饷。

按二库皆为周济八旗窘乏而设,“而伊等罔知感恩,任意花费,至有伪捏事端,一人名下多至三四千金者”。以情甚可恶,故令其人虽故,亦于孙弟侄及家下披甲人等俸禄坐扣一半,“俾人知祖、父欠帑,日后为子孙之累”。今将此种豁免,后不为例。其馀亏空侵蚀那移婪赃等项仍遵前旨查奏。

闰五月,允祉(三阿哥)病故。

八月,赏还海善(常宁之子)贝勒原衔。

九月,亲诣怡亲王殡所奠酒。

召尹继善来京。以魏廷珍署两总督。

封故恒亲王允祺子弘晊为恒亲王。

十一月,加两总督尹继善兵部尚书衔。

十二月,结吕留良案。

先是,令各省各学生监等将应否照大逆治罪之处取具每人结状具奏。并无异词。至是命吕留良、吕葆中父子戮枭示,吕毅中斩立决,孙辈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财产令地方变价充公。寻又治严鸿逵等多人重罪。

一七三三

雍正十一年 癸丑

曹雪芹十岁。

二月,福彭为玉牒馆总裁;四月,军机处行走;七月,为定边大将军讨噶尔丹策凌;十一月驻乌里雅苏台。

按福彭事亦详第二章,至此,步步得用。

七月,内务府请补放曹颀故后遗缺,以曹宜为正白旗护军参领。

七月二十四日总管内务府事务庄亲王等奏:为旗鼓佐领曹颀等身故,请补放缺额,“奉旨:以常阿调补曹颀之佐领。”同日又奏请补放正白旗护军参领噶尔明、鄂英辉等病故缺额。

“将侍卫委署护军参领那勤、福勒敦,鸟槍护军参领曹宜、鄂勒吉拜等名,各缮一绿头牌”由总管亲王大臣等带领引见。“奉旨:以那勤、曹宜补放护军参领。”

十月,审办隋赫德以财物钻营老平郡王一案。

十月初七日内务府奏案,原件云:“和硕庄亲王臣允禄谨奏:臣遵旨讯问原任织造绥赫德以财钻营一案。据绥赫德供称:才原有宝月瓶一件,洋漆小书架一对,玉寿星一个,铜鼎一个,于今年二三月间,与开古董铺的沈姓人拿去变卖。后来沈姓人带了老平郡王的小儿子,到才家来,说要书架、宝月瓶,讲定书架价银三十两,瓶价银四十两,并没有给银子,是开铺的沈姓人保着拿去的。才并未见老平郡王,老平郡王也无差人叫才。后来给过书架价银三十两,是我家人四虎儿在古董铺里要了来的,瓶价银四十两没给。我使家人二哥催过。后来我想,小阿哥是原任织造曹寅的女儿所生之子,才荷蒙皇上洪恩,将曹寅家产都赏了才,若为这四十两银子,紧著催讨不合,因此不要了是实。并没有借给银两之事,我若妄说借给老平郡王银两,天必不容等语。随讯问绥赫德家人孟二哥、四虎儿,并卖古董的沈四,俱照绥赫德供同。

因其不吐实情,随传唤原平郡王讷尔素第六子福静讯问,据供:因寻古玩,有开古董铺的沈四,引我到绥赫德家,看定几件,我即携物回家,留沈四讲价,或该多少,我八月务必清还。本日绥赫德使二妇女来我家说,所看定的古玩要送我。我说不白要,价值多少,八月务必清还,目下无现银。二妇女说,既无现银,我们家有无利息的银子,要使就有。因此借他家银子三千八百两,系绥赫德第四的儿子,同他家赵姓、孟姓家人送来,我们收了。后来我大哥哥听见,即向我说,所借银两,务必急速清还,若不还使不得等语。

讯据线赫德之子富璋供称:上年十一月内,有卖古董的沈四,将老平郡王的儿子六阿哥带到我家,拿了几宗古董去。后来又要借银子,我父亲使我同家人赵地藏保、孟二哥,将三千八百两银子送到老平郡王府,见了,将银子给了六阿哥。他原要给二分利息,我们不敢要利,也并未要文约是实等语。又详讯民人沈四、绥赫德家人孟二哥。据沈四供称:我系本京民,在廊房同开古董铺。上年十二月间,有原任织造绥赫德,到我铺内说,我家也有几件古董,你随便到我家去看看。隔了十数日,我找到他家去看了,将玉如意一枝、磁瓶一个、铜鼎一个拿出来。隔了两三日,他家要回去了。后因我时常在老平郡王府内行走,今年正月间,老平郡王将我叫到府里说,你替我借几两银子使用,我说无处去借,有原任织造绥赫德家有许多古董,何不到他家要几件,当些银子使用?老平郡王说好,着六阿哥同你去。我同六阿哥到绥赫德家,将那玉如意、铜鼎拿出当了五十两银子,六阿哥拿进去了。第二日,老平郡王说,我给绥赫德家送几样饽饽去,可好么?我说好,他必定感念王爷的恩。随差赵姓太监送了四盒饽饽,绥赫德家又回送了四件古董。后来听见老平郡王发了财了,并没有听见是那里得的银子。这六七日前,老平郡王向我说,我因无银使用,将绥赫德家银子使了三四千两。绥赫德因何送银的情由,我不知道是实等语。孟二哥供称:今年正月间,我同地藏保,跟着我们小主儿,到老平郡王府里进银子。去时,我同地藏保骑著马,小主儿坐著车,车内放著三包袱银子,数目多少,我不知道。到了府前,我在外边看着车,小主儿同地藏保进去了。随后地藏保出来,将车上的银子包袱拿进府内去了是实等语。复详讯富璋,据称: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后来沈四带六阿哥并赵姓太监到我家看古董,二次老平郡王又使六阿哥同赵姓太监到我家,向我父亲借银使用。头次我父亲使我同地藏保送银五百两,见了老平郡王,使六阿哥同赵姓太监收下,二次又使我同地藏保、孟二哥送银三千三百两,老平郡王叫六阿哥、赵姓太监收下。老平郡王时常使六阿哥、赵姓太监往来,与我父亲说话,我实不知道说些什么。今年三四月间,小平郡王差两个护卫到我们家,向我父亲说,你借给老王爷银子,小王爷已经知道了,嗣后你这里若再使人来往,或借给银子,若教小王爷听见时,必定参奏,断不轻完等语。将此处研讯绥赫德家人地藏保,据供:雍正十年十一月,我跟随富璋初次送银五百两,二次送银三千三百两,富璋进府里去来,我并没进去。还有我们家人孟二哥,也曾跟去。因何送银情由,我不知道是实。于本月小平郡王差两员官,到我们家,向我主子绥赫德说,你若再差人往府内去时,必然拿究,如此说过是实等语。

再四严加详讯,绥赫德方供:才来京时,会将官赏的扬州地方所有房地,卖银五千馀两。我原要带回京城,养赡家口。老平郡王差人来说,要借银五千两使用,才一时糊涂,只将所剩银三千八百两送去借给是实。后来小平郡王差了两个护卫,向才说,你若再要向府内送甚么东西去时,小王爷断不轻完,自此我没有差人去。才如今已经七十馀岁,岂有求托王爷图做官之意?因王爷一时要借银,我糊涂借给了,并没有别的情由等语。查绥赫德系微末之人,累受皇恩,至深至重。前于织造任内,种种负恩,仍邀蒙宽典,仅革退织造。绥赫德理宜在家安静,以待馀年,乃并不守分,竟敢钻营原平郡王讷尔素,往来行走,送给银两,其中不无情弊。至于讷尔素,已经革退王爵,不许出门,今又使令伊子福静,私与绥赫德往来行走,借取银物,殊干法纪。相应请旨,将伊等因何往来,并送给银物实情,臣会同宗人府及该部,提齐案内人犯,一并严审定拟具奏。为此谨奏。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七日奉旨:绥赫德著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苦尽心效力,著该总管奏闻;如不肯实心效力,即行请旨,于该处正法。钦此。

此旨系大学士鄂(尔泰)等出,应办理之处办理军机处业经办理讫。”

按此为关系曹家之又一离奇案情。玩其内幕,颇不单简。隋赫德与曹家同属内务府人员,既得曹家全部财物,对曹氏有力亲族平郡王家抱有内惭之情,思欲私下有所弥缝,纳尔素夫妇,身为曹寅长婿长女,对于幸获曹家财物之隋赫德亦觉有权私受移赠,此两家通之原由也。复次,福彭(即奏案中之小平郡王)此际正嚮用,隋赫德与彼家往,亦有钻营之心。再次,纳尔素失欢于雍正,而福彭则与乾隆早相好(乾隆即位前之《乐善堂集》,即福彭作序,此种关系非同一般),故福彭一面须防雍正得知讷尔素废闲生事之情,一面实亦通过乾隆(此时尚为宝亲王)为外家曹氏暗施护救。故福彭与父讷尔素之行事表现,又须有所不同。此即层层关系复杂微妙之概也。古董行之沈四,此辈专门行走于贵家巨族,牵线图利,请托人情。了解此等人,有助于了解《红楼梦》中之冷子兴一流角色。又,隋赫德所变卖之诸古玩,或亦所得于曹家者,未可知也。(追记:李华先生见示,隋赫德亦富察氏,与昌龄同行辈。如此则关系更加微妙。

本年正月,命内大臣海望查勘浙坍塌海塘。

谕内阁,论士子文章“若不于根柢讲求,而但以华相尚,则连篇累牍,皆属浮词,圣贤义既全无发明,圣贤语气,又毫不相肖。国家亦安用此浮夸浅薄之士哉?”此论八股文也。命重视二三场策论,“务得真才,以收实用”。若有经义可观而策论疵谬荒疏者,惟主考官是问。

二月,封二十四阿哥允祕为諴亲王,皇四子弘历为宝亲王,五子弘晝为和亲王。

四月,谕刑部,直省治盗仍依康熙旧例分别首从。

禁刊写书籍时讳避虏夷狄等字。凡临文作字刊刻书籍再犯者照“大不敬”律治罪。

六月,封刘贵人为谦嫔。

七月,吏部等议准两总督尹继善奏两淮盐政事宜。

以常德府城内四月初六日民居失火,延烧二百馀户,责饬地方官既不预设救火之具,又不用力抢救。“湖广如此,他省可知”,再有似此者地方官吏督抚皆从重议处。

按《红楼梦》写苏苏州甄士隐居处一带失火延烧,即此类也。

以平郡王福彭代顺承郡王锡保为定边大将军,著锡保听平郡王指示,效力赎罪。

按本年福彭已被如此重用,与弘历有关,此曹雪芹之亲表兄也。余谓曹家所历,以雍元至雍六、七数年间为最艰辛,至是当已逐渐好转,迨乾元遂复臻暂时小康局面,情事昭然。

八月,命贝子允祜同庄亲王学办理正黄旗满洲事务,贝勒允禧同果亲王学办理镶红旗满洲事务。

九月,吏部遵议:定例满洲举人选用小京官,汉军举人选用知县。从前汉军举人有冒入满洲额内中式者,嗣后有此将咨送之该旗都统佐领部议处,举人革退。从之。

十月,大学士张廷玉给假南还,赐帑金一万两为祠宇祭祀之用,赐御用冠带衣裘及貂皮、人参、内紵,内府书籍五十二种,南织造高斌官艘运至桐城本籍。

按曹氏于南为织造数十年,谅亦未曾接受过此等差事,见过此等场面。高斌者,雍正时之织造、巡盐并管河务之“红人”。其张至此者,以彼修《圣祖实录》,尽灭雍正谋父夺位之迹也。

一七三四 雍正十二年 甲寅

曹雪芹十一岁。

本年三月初一日,敦诚生。

本年三月,前两总督、工部尚书兼管兵部范时绎革退尚书职任。

按时绎,范文程之孙也。雍正谓其“在南任内居心诈伪,办事瞻徇,吏治官方,毫无整饬,盐枭巨盗,纵令远飏,甚至宄不法之徒,私相往来,曲为袒护,”情弊败露,用为总河,因不尽职,撤回京师,以“勋臣之后”,仍用为尚书,今复将一切部务推诿玩愒,“可谓下愚不移,非寻常疏忽之咎可比。”遂革职,“以为负恩溺职者戒”。

承友人见告:一九三九--一九四〇年间《新北京报》曾载一文,谓范文程之裔与曹雪芹家为亲戚。此则报刊,尚未能查找确实。范时绎为奉旨逮问曹頫之人,不知曾有“瞻徇”否。

四月,定宗室觉罗犯枷责罪不准折赎,著在宗人府拘禁、锁禁。犯鞭笞罪者以革钱粮抵罪。

戒八旗遇吉凶之事竞尚繁华,恣意奢

八月,遣侍郎傅鼐等前往准噶尔晓谕台吉噶尔丹策零。

允祎革贝勒降为公爵,弘春革郡王降为贝子。

十月,谕:“鬼神之道,实为体物不遗,……惟信以为有,而时时诚敬,厥后必然受福,若以为无,而事事怠慢,厥后必然受祸。理有一定,毫发不爽也。”

按雍正以迷信鬼神为愚民要著。《红楼梦》中,对迷信最表反对,时加揶揄嘲弄。

十一月,大阿哥允禔逝世,著照贝子例办丧。封其子弘昉为镇国公。封允礽子弘晀为辅国公。

按至此,诸年长阿哥中只有一允禵尚在景山高墙圈禁,而至雍正之封弘字辈子侄,稍稍收拾,亦即雍正之“驾崩”前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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